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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111/3
EIC 111/3/13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5年3月6日就美國對美國協調關稅表有關2025年3月12日起對鋼鐵和鋁材實施關稅作出之修訂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200/2025號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美國海關)於2025年3月11日確認美國商務部部長已認證自2025年3月12日起,對所有國家/經濟體(除非另有指明)的若干進口鋼製品、鋁製品及其衍生物品徵收25%的進口關稅。
2.按照《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美國於2018年3月23日根據「232調查」對所有國家/經濟體(若干獲全面豁免或受配額限制的經濟體除外)的進口鋼鐵和鋁材產品分別徵收25%和10%的額外關稅。美國再於2020年2月8日進一步對若干鋼製品和鋁製品的衍生物品徵收額外關稅。美國商務部亦已設立豁免程序,讓製造商提交豁免特定產品額外關稅的申請。
3.2025年2月10日,美國總統簽署兩份公告,恢復對所有國家/經濟體的進口鋼鐵徵收25%關稅,並提高進口鋁材的關稅至25%(除非另有指明),由2025年3月12日起生效。
4.2025年3月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兩份聯邦登記冊公告,刊登有關美國協調關稅表之修訂,以使其符合有關進口鋼鐵和鋁材之相關總統公告中的修訂及生效日期。詳列於聯邦登記冊公告的附件中之關稅適用於2025年3月12日或之後進入或從倉庫取出以供使用的若干鋼鐵和鋁材產品,其中分項(n)及分項(k)分別指明的產品則除外;而分項(n)及分項(k)指明的產品之關稅會於美國商務部部長公開通知後生效。
5.2025年3月11日,美國海關發布兩則貨運系統服務信息,確認美國商務部部長已認證自2025年3月12日起,對所有國家/經濟體(除非另有指明)的若干進口鋼製品、鋁製品及其衍生物品徵收25%的進口關稅。其中,就2025年3月12日或之後進入或從倉庫取出以供使用的相關製品,25%的關稅稅率適用於分別列於2025年3月5日相關聯邦登記冊公告的附件中分項(n)之鋼製品的衍生產品(不屬美國協調關稅表第73章而受「232 」措施影響的新鋼製品的衍生物品)及分項(k)之鋁製品的衍生產品(不屬美國協調關稅表第76章而受「232 」措施影響的新鋁製品的衍生物品)。此外,美國海關亦發布貨運系統服務信息,宣布相關絕對配額於2025年3月11日到期。
6.有關詳情,請參閱美國海關信息及聯邦登記冊公告(只有英文版):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更新指引:進口鋼鐵和鋼製品的衍生物品之進口關稅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d66da7?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更新指引:進口鋁材和鋁製品的衍生物品之進口關稅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d66df0?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美國海關貨運系統服務信息-配額指引:2025年2月10日第10896號有關調整美國進口鋼鐵及鋁材的公告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d64aef?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聯邦登記冊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3-14/pdf/2025-04210.pdf
7.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05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柯綺筠代行)
2025年3月12日
(於2025年3月17日更新)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