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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執事先生:
商業資料通告第1012/2025號
美國: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301關稅」-
進一步延長若干豁免至2026年11月10日
繼本署於2025年9月16日及2025年11月3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792/2025號及第951/2025號後,美國貿易代表於2025年11月26日宣布,進一步延長若干產品獲豁免於美國根據「301調查」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至2026年11月10日。
2.美國貿易代表於2018年3月公布「301調查」結果後,美國自2018年7月起已對若干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美國貿易代表亦展開豁免程序,讓持份者提交豁免徵收特定產品額外關稅的申請,並定期批出若干特定產品可享豁免徵收額外關稅。2024年5月30日,美國貿易代表發出聯邦登記冊公告,宣布延長164項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詳列於2024年5月30日的聯邦登記冊公告之附件C)。其後,根據美國貿易代表對中國內地進行「301調查」法定四年覆檢的結果以及時任美國總統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於2024年9月18日發出聯邦登記冊公告宣布有關調查行動的若干修改,包括14項涵蓋若干太陽能製造設備的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詳列於2024年9月18日的聯邦登記冊公告之附件B)。這178項豁免進一步延長至2025年11月29日。詳情請參閱本署分別於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16日、2025年6月2日及2025年8月29日發出的商業資料通告第438/2024號、第750/2024號、第457/2025號及第741/2025號。
3.2025年11月1日,美國發布美國白宮便覽,公布與中國達成貿易和經濟協議。其中,美國會進一步延長原訂於2025年11月29日到期之若干「301關稅」豁免的期限至2026年11月10日。
4.2025年11月26日,美國貿易代表發出公告,宣布基於美國與中國達成貿易和經濟協議、收到有關可能進一步延長這些豁免的公眾意見及根據美國總統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延長178項獲豁免於美國根據「301調查」對中國內地產品徵收額外關稅至2026年11月10日。有關修改已在公告的附件中宣布。
5.有關詳情,請參閱美國貿易代表新聞稿及聯邦登記冊公告(只有英文版):
美國貿易代表新聞稿(2025年11月26日)
https://ustr.gov/about/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5/november/ustr-extends-exclusions-china-section-301-tariffs-related-forced-technology-transfer-investigation
聯邦登記冊公告(2025年12月1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12-01/pdf/2025-21671.pdf
6.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05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柯綺筠代行)
2025年11月27日
(於2025年12月2日更新)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