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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1年2月26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123/2021號後,歐盟委員會於2024年8月30日刊登公告第C/2024/5343號,就對源自中國內地的進口長玻璃纖維產品實施的反補貼措施展開局部中期覆核。該公告載於以下網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5343。
2.受覆核的產品是源自中國內地,長度不超過50毫米,已切斷的玻璃纖維股;玻璃纖維粗紗,但不包括經浸漬、塗層及可燃性減少超過3%(按ISO 標準1887釐定)的玻璃纖維粗紗;以及玻璃纖維長織物製成的蓆,但不包括玻璃棉蓆;目前屬合併名目編號7019 11 00、ex 7019 12 00、7019 14 00及7019 15 00(TARIC 代碼7019 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7019 12 00 39)。覆核範圍限於檢視損害的情況。
3.為方便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要採用抽樣方法,以及選取使用這方法時的抽樣調查對象,所有無關的進口商或其代表必須於2024年8月30日起計7日內,按公告附件的要求,向委員會提供其公司的資料。
4.除非委員會另有指明,否則所有有關人士可於2024年8月30日起計37日內向委員會表達意見、呈交資料和提供支持證據。他們可向委員會調查單位要求聆訊,亦可要求直接向歐盟貿易專員負責的聽證官聆訊或介入。聆訊要求須盡早以書面形式提出,並須列明提出要求的理由。
5.如商號涉及在廣東省出口有關產品,可聯絡廣東省商務廳貿易救濟與產業損害調查處處長鄭婧敏(電話:86 20 3881 9797)。該處的職能包括就針對廣東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調查,指導及協調廣東省內企業參加應訴及相關的工作。
6.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684聯絡本通告簽署人。
工業貿易署署長
(麥煥婷代行)
2024年8月30日
*歐盟由27個成員國組成,即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及瑞典。
| 註1: | 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 |
| 註2: | 香港貿易發展局的《歐盟商貿法規》專門提供有關歐盟貿易政策及法規的最新資料。《歐盟商貿法規》載於以下網址: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