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時查詢熱線:23 922 922
檔案號碼:EIC 230/2/3/2/13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1年8月2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552/2021號後,歐盟委員會於2022年10月24日刊登執行規例(EU)第2022/2001號,於屆滿期覆核後對源自中國內地的進口天冬酰胺徵收確定反傾銷稅。該執行規例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2R2001&from=EN。
2.規例的要點載列如下:
(a)產品 | : | 源自中國內地的天冬酰胺(N-L-α-天冬氨酰-L-苯丙氨酸-1-甲基酯,3-胺基-N-(α-甲氧甲醯基-苯乙基)-琥珀醯胺酸-N-甲基酯),化學文摘社編號22839-47-0,目前屬合併名目編號ex 2924 29 70(TARIC 代碼2924 29 70 05) |
(b)稅率 | : | 繳稅前在歐盟邊界交貨淨價的59.4%(數間公司除外,其個別稅率由55.4%至59.1%不等) |
(c)生效日期 | : | 2022年10月25日 |
3.如商號涉及在廣東省出口有關產品,可聯絡廣東省商務廳貿易救濟與產業損害調查處處長鄭婧敏(電話:86 20 3881 9797)。該處的職能包括就針對廣東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調查,指導和協調廣東省內企業參加應訴和相關的工作。
4.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684聯絡本通告簽署人。
工業貿易署署長
(麥煥婷代行)
2022年10月24日
*歐盟由27個成員國組成,即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及瑞典。
註1: | 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 |
註2: | 香港貿易發展局的《歐盟商貿法規》專門提供有關歐盟貿易政策及法規的最新資料。《歐盟商貿法規》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