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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613/10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0年10月14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748/2020號後,本通告旨在通知業界印尼政府已完成相關的保障調查,決定對若干服裝及衣服配件採取保障措施,包括上衣,下裝,西裝、套裝和禮服,外衣,嬰兒服裝及衣服配件以及頭飾和領飾。
2.根據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發布的公告(G/SG/N/8/IDN/28·G/SG/N/10/IDN/28)(只有英文版本),若干進口服裝及衣服配件的增加對印尼當地業界已構成威脅,帶來嚴重損害。其政府決定對所有來源地進口的相關產品採取保障措施,被納入豁免名單的地方除外。香港並不在豁免名單之上。
3.印尼的保障措施適用於屬134個印尼協調制度編號的產品(使用Celliant 面料技術的產品除外)。詳情請參考上文第2段提及的世貿組織公告D 部。保障措施將對進口產品以特別關稅(印尼盾/件)的形式實施,要點載列於下表:
產品範圍 | 特別關稅(印尼盾/件) |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
(i)上衣(休閒) | 45,499 | 42,305 | 39,335 |
(ii)上衣(正式場合) | 156,979 | 145,959 | 135,713 |
(iii)下裝 | 90,346 | 84,004 | 78,107 |
(iv)西裝、套裝和禮服 | 159,143 | 147,971 | 137,584 |
(v)外衣 | 138,930 | 129,177 | 120,109 |
(vi)嬰兒服裝及衣服配件 | 32,034 | 29,785 | 27,694 |
(vii)頭飾和領飾 | 6,231 | 5,794 | 5,387 |
4.保障措施的實施日期將稍後在印尼財政部在官方公報發布的法令中公布。本署會適時就有關情況通知商號。
5.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594與我們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蔡駿賢代行)
2021年3月26日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