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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號碼:EIC 230/2/3/2/13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19年5月17日和2020年4月29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380/2019號和第363/2020號後,歐盟委員會於2020年6月15日刊登執行規例第(EU)2020/776號,對源自中國內地的若干進口梭織及/或針織玻璃纖維織物徵收確定反補貼稅及修訂對其徵收的確定反傾銷稅。該執行規例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0R0776&from=EN。
2.規例的要點載列如下:
產品 | : | 源自中國內地的梭織及/或針織連續長玻璃纖維粗紗及/或紗線織物,不論是否含有其他物質,但不包括經浸漬或預先浸漬的產品,亦不包括網格尺寸的長度及闊度均超過1.8毫米,重量超過每平方米35克的網格布,目前屬合併名目編號ex 7019 39 00、ex 7019 40 00、ex 7019 59 00和ex 7019 90 00(TARIC 代碼7019 39 00 80、7019 40 00 80、7019 59 00 80和7019 90 00 80)。 |
(a)徵收確定反補貼稅 | ||
稅率 | : | 繳稅前在歐盟邊界交貨淨價的30.7%(數間公司除外,其個別稅率由17.0%至30.7%不等) |
生效日期 | : | 2020年6月16日 |
實施期 | : | 5年 |
(b)修訂確定反傾銷稅 | ||
經修訂的稅率 | : | 繳稅前在歐盟邊界交貨淨價的69.0%(數間公司除外,其個別稅率由34.0%至69.0%不等) |
生效日期 | : | 2020年6月16日 |
有關對源自中國內地的若干進口梭織及/或針織玻璃纖維織物徵收確定反補貼稅或修訂對其徵收的確定反傾銷稅的詳情,請參閱上述執行規例。
3.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684聯絡本通告簽署人。
工業貿易署署長
(崔樂希代行)
2020年6月19日
*歐盟由27個成員國組成,即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及瑞典。英國於2020年1月31日退出歐盟,並進入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間,歐盟的法律一般會在英國繼續適用。
註1: | 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 |
註2: | 香港貿易發展局的《歐盟商貿法規》專門提供有關歐盟貿易政策及法規的最新資料。《歐盟商貿法規》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