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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EIC 891/1/2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20年9月28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721/2020號暨紡織商登記通告第12/2020號後,澳洲政府於2020年11月9日發布2020年安全法例修訂(重要基建)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Security Legislation Amendment(Critical Infrastructure)Bill 2020)和2020年情報服務規例(Intelligence Services Regulations 2020),以實施擬議的「保護重要基建和重要國家系統」的框架改革。本通告提供有關資料,以供商號參考。
2.條例草案旨在修改2018年重要基建保安法令(下稱「法令」)(Security of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Act 2018),透過執行加強的框架,提升澳洲重要基建的安全和應變能力。條例草案包括三個關鍵定義以概述法令擴展的涵蓋範圍:
3.條例草案引進的定義將受限於下列權力:(i)針對重要基建實體的「重要基建實體的保安義務」,包括規定採納並持續推行應對各種危害重要基建的風險管理計劃等;(ii)針對重要國家系統的「已加強的網絡安全義務」,以進行一項或更多訂明的網絡安全活動;(iii)為應對澳洲系統遭受即時和嚴重網絡攻擊的行業提供政府資助。
4.條例草案下的新定義及權力預期於2021年中旬生效。有關法律草擬文體徵求意見稿載於下列網址(只提供英文版本):https://www.homeaffairs.gov.au/reports-and-publications/submissions-and-discussion-papers/protecting-critical-infrastructure-systems。
5.澳洲政府現正邀請公眾於2020年11月27日(澳洲東部夏令時間下午5時)或之前就法律草擬文體徵求意見稿提交意見和回應。書面意見可經以下網址提交澳洲政府(只提供英文版本):https://www.homeaffairs.gov.au/reports-and-publications/submissions-and-discussion-papers/protecting-critical-infrastructure-systems/submission-form。
6.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594聯絡本署。
工業貿易署署長
(陳珮賢代行)
2020年11月18日
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