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時查詢熱線:23 922 922
檔案號碼:EIC 230/2/3/2/13
執事先生:
繼本署於2018年5月8日發出商業資料通告第433/2018號後,歐洲委員會(委員會)刊登一項執行規例,對源自中國內地的進口電動單車徵收臨時反傾銷稅。該規例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1012&from=EN。
2.規例的要點載列如下:
(a)產品 | : | 配有輔助腳踏和輔助電子馬達的單車,目前屬合併名目編號8711 60 10及ex 8711 60 90。有關合併名目編號僅供參考。 |
(b)稅率 | : | 繳稅前在歐盟邊界交貨淨價的83.6%(數間公司除外,其個別稅率由21.8%至83.6%不等)。 |
(c)生效日期 | : | 2018年7月19日(該臨時反傾銷稅將適用六個月)。 |
(d)徵收稅項 | : | 放行所述產品在歐盟自由流通,必須繳交相等於臨時稅額的保證金。 |
(e)提出要求/意見的限期 | : | 有關人士可於2018年7月19日起計25日內,以書面要求委員會披露通過該規例所依據的重要事項和考慮因素,並向委員會表達意見,以及向委員會及/或聽證官要求聆訊。 |
3.如對本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684聯絡本通告簽署人。
工業貿易署署長
(呂梓汶代行)
2018年7月19日
*歐盟成員國為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及英國。
註1: | 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 |
註2: | 香港貿易發展局的《歐盟商貿法規》雙周刊專門提供有關歐盟貿易政策及法規的最新資料。《歐盟商貿法規》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t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