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時查詢熱線:23 922 922
檔號:TRA CR 1006/12
執事先生:
本署謹此宣布,政府於2014年9月26日在憲報刊登《2014年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修訂)規例》(《規例》)(2014年第115號法律公告)。
2.《規例》根據《聯合國制裁條例》(第537章)第3條訂立,旨在修改現行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朝鮮)的制裁,以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2094號決議。《規例》亦同時實施安理會的相關決定,擴大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對朝鮮的制裁範圍,以涵蓋更新的物項、材料、設備、貨物或技術清單。《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3.針對朝鮮的奢侈品禁止條文會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開始實施,讓公眾和商界可在三個月過渡期內熟習新的法例規定,以及作出必要的調整。
4.與《規例》有關的安理會文件(中英文版本)已備存於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詢問處,以供公眾查閱。有關文件亦已詳載於聯合國網頁http://www.un.org。
5.任何人違反《規例》所施加的禁制會遭重罰。某些個案更可處監禁7年及/或罰款。
6.本通告並非香港法例的陳述,亦不具法律效力。任何人如希望知悉《規例》的詳細內容,應參閱政府憲報。《規例》所施加的禁制將適用於任何人及公司/註冊業務,不論其是否持有由工業貿易署署長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成文法則所簽發的有效許可證。
7.如對此通告所述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398 5490與下開署名人聯絡。
工業貿易署署長
(阮文傑代行)
2014年9月26日
1.奢侈品包括:
工業貿易署在互聯網設立的網頁,載有多種貿易資料通告,歡迎各界人士瀏覽。網址:https://www.tid.gov.hk。 |
備註:上述資料已經力求準確,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證,亦不會對信賴此等資料的人士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