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貨物貿易方面,澳門在2024年是香港第十八大貿易夥伴。兩個經濟體之間的雙邊貨物貿易總額在2024年達769億港元。服務貿易方面,澳門在2022年是香港第二十四大貿易夥伴。雙邊服務貿易總額在2022年達49億港元。投資方面,澳門在2023年是香港第十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存量達894億港元)。

貨物貿易方面,澳門在2024年是香港第十八大貿易夥伴。兩個經濟體之間的雙邊貨物貿易總額在2024年達769億港元。服務貿易方面,澳門在2022年是香港第二十四大貿易夥伴。雙邊服務貿易總額在2022年達49億港元。投資方面,澳門在2023年是香港第十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存量達894億港元)。
香港和澳門在2015年11月展開《港澳CEPA》的磋商。經過三輪會議及其後的磋商,雙方於2017年6月29日就主體文本及承諾減讓表達成最終共識,並於2017年10月27日簽訂了《港澳CEPA》。
《港澳CEPA》的涵蓋範圍全面,香港與澳門作出了超越在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的承諾(即超越世貿水平),為雙方的市場准入或待遇提供更佳法律保障。香港和澳門享有既緊密且建立已久的雙邊貿易關係,兩個經濟體也有高度開放的貿易制度。由於本港服務提供者於澳門營運時,將享有更佳的市場准入和更有預算,《港澳CEPA》可加強兩地之間的經濟合作和發展。
《港澳CEPA》於2017年10月27日生效,當中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自由化的開放措施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港澳CEPA》包含12個章節,涵蓋關乎香港與澳門有共同利益的多個範疇。《港澳CEPA》的主要特點和自由化措施概述如下: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關貨物貿易的章節: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關服務貿易的章節及附件: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關投資的章節: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關知識產權的章節: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關經濟和技術合作的章節:
查看《港澳CEPA》文本有關機構安排的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