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貿易商應注意提交適用於食米的進口許可證表格3或出口許可證表格6的後補申請表並不代表進/出口許可證可獲自動批准。後補進/出口許可證的簽發僅為方便處理付運手續及/或收集貿易數據的目的而簽發,後補進/出口許可證的發出在根據《儲備商品條例》及其附屬法例進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中,並不構成辯護理由,亦不能排除工業貿易署署長可能採取的任何行政制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