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來源證電子服務於一九九九年八月推行。商號可使用電子服務,向工業貿易署(工貿署)及五間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申領產地來源證、重新遞交申請、修訂申請資料及取消申請。電子服務適用於所有產地來源證,即香港產地來源證、《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的原產地證書、香港產地來源證-新西蘭、香港產地來源證-格魯吉亞、香港產地來源證-東盟及產地來源加工證。
商號如擬使用電子服務遞交或處理產地來源證申請,需先向標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商貿易服務有限公司或貿易通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辦理登記,詳情請致電標奧(熱線:2111 1288)、商貿易(熱線:8201 0082)及/或貿易通(熱線:2599 1700)查詢。
已登記的商號可利用標奧/商貿易/貿易通提供的客戶軟件/登入指定網頁,在商號辦公室的電腦擬備產地來源證申請,然後將電子申請信息經標奧/商貿易/貿易通送交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如向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申請來源證)審理。
電子申請信息在經過標奧、商貿易及貿易通時會被核對和整理,然後才送交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進行審理。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在審理申請後,會通過標奧/商貿易/貿易通向商號傳送批准、延遲處理或拒絕受理信息。
出口商在接收到產地來源證批准信息後,可利用客戶軟件或網頁功能列印相關的產地來源證領證收條"CO Collection Slip",並蓋上其公司印章,然後憑收條到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領取產地來源證註一。
如產地來源證電子申請因資料錯誤或不足被延遲處理,商號可在作出必須的更正後再次向相關機構遞交申請。
如出口商、生產商或分判商因某些原因仍未在標奧、商貿易或貿易通登記使用電子服務遞交產地來源證申請,其產地來源證申請/要求可透過標奧、商貿易或貿易通的服務站代為辦理。標奧、商貿易及貿易通的服務站提供數據輸入和發送信息的服務。
使用上述服務的出口商須在標奧、商貿易或貿易通發出的領證收條蓋上其公司印章,然後憑收條到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領取產地來源證。就《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原產地證書(《安排》原產地證書)而言,服務站會發出電子《安排》原產地證書的列印本或列印本的電子檔案予出口商。出口商毋須到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的來源證簽發機構領取證書。就香港產地來源證及產地來源加工證簽發電子檔案格式的證書而言,簽發機構會與標奧、商貿易或貿易通的服務站另行安排,以簽發PDF格式的證書電子檔案。
有關服務站的詳情及開放時間:
標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請按此處。
商貿易服務有限公司,請按此處。
貿易通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請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