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總協定》)規定,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成員會繼續為服務貿易自由化進行討論。有關討論在二零零零年展開,並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納入多哈發展議程。談判內容涵蓋市場准入、本地法規守則、《總協定》規則(緊急保障措施、政府採購和補貼),以及給予最不發達國家的豁免條款。請瀏覽世貿組織網站以獲取更多有關服務貿易談判的資訊。
中國香港期望談判能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讓我們的服務提供者可在公平的情況下與外國的服務提供者競爭。我們亦會在《總協定》規則的談判下尋求更妥善的守則,例如消除因本地法規引致的服務貿易障礙。
為準備服務貿易談判,政府自二零零零年起進行了三次大型的公眾諮詢。我們已根據收回的意見制定中國香港的服務貿易要求、承諾建議及談判立場。
為進一步拓展香港有出口利益及潛力的服務領域,中國香港提出了20個雙邊要求,並聯同其他具有共同目標的世貿組織成員,向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提交了九個集體要求,有關要求開放的服務界別包括與物流相關的服務、電訊服務、金融服務,以及海運服務。在雙邊要求方面,我們亦同時要求世貿組織成員撤銷違背最惠國原則的歧視性措施,及確保本地法規不會導致不必要的貿易壁壘。
與此同時,中國香港共收到18個成員的雙邊要求、六個成員的補充/修訂要求,以及八個集體要求。這些要求尋求香港就會計服務、空運服務、建築設計/工程/綜合工程等專業服務、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教育服務、法律服務、郵政/快遞服務(包括速遞服務)和旅遊服務,作出進一步開放承諾。
中國香港分別於二零零三年四月及二零零五年六月提交了有關進一步開放服務貿易的初步承諾建議及修訂承諾建議。概括而言,我們的建議在質量上與其他成員的建議相若,並切合中國香港支持貿易自由化的立場。我們在初步承諾建議中表示在若干服務業領域內作出新的承諾,涉及的服務界別包括環保服務和若干新的商業服務;我們也提出了擴闊分銷服務所作承諾的範疇,以及改善就電訊、金融和海運服務所作的承諾。此外,我們在修訂承諾建議中表示,就自然人流動(模式四)申請程序的透明度、城市規劃及園林建築服務、海運服務和貨物運輸服務作出進一步承諾。
中國香港最終能否落實在提交初步及修訂承諾建議時所作出的承諾建議,將視乎未來整體談判的結果。該等承諾須在政府確認談判結果之後才會生效。若予以落實,有關承諾將擴大中國香港在《總協定》的現行服務承諾。
服務貿易談判的進展自二零一一年起放緩。有關談判與其他多哈發展議程的談判範疇之進展有著千絲萬縷的連繫,尤其是農業和非農業產品市場准入的談判。談判中較顯著的進展為通過最不發達國家豁免條款,容許成員偏離最惠國待遇的責任,以給予最不發達國家服務提供者優惠待遇。超過50個世貿組織成員(包括中國香港),已根據豁免條款提交通知,以給予最不發達國家服務提供者優惠待遇。有關中國香港的通知,請按此瀏覽世貿組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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