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的使命是推動能改善全球經濟及民生的政策。為此,經合組織致力協助各國政府:
經合組織理事會是經合組織的監管組織。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部長級會議,商討重要事項,並為該組織訂定工作計劃及重點。經合組織現時有超過300個委員會、工作小組和專家小組,負責教育、金融、貿易、環境及發展等範疇的不同工作。
經合組織於1961年成立時,成員包括20個位於西歐和北美洲的國家: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國及美國。其後加入的成員包括日本、芬蘭、澳洲、新西蘭、墨西哥、捷克共和國、韓國、波蘭、匈牙利、斯洛伐克共和國、智利、斯洛文尼亞、以色列、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哥倫比亞及哥斯達黎加。經合組織現時共有38名成員。
中國香港是經合組織下貿易委員會和金融市場委員會的參與者。我們分別於1994年及1995年開始參與經合組織這兩個委員會,並由1997年7月1日起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繼續參與。我們積極參與這兩個委員會的工作,並獲益良多。中國香港除了參加貿易委員會及其工作小組的會議外,亦有參加每年一度的部長級理事會會議中的貿易環節,以及由貿易委員會與其他委員會合辦、與貿易議題有關的會議,例如貿易與環境。
經合組織提供了高水準的調查和研究,為我們在制訂政策時提供良好及健全的分析,同時也提供了一個平台,就不斷轉變的貿易議題分享資訊和提出意見,使香港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