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的框架下簽署協議,修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進一步開放服務業市場,讓香港企業和專業界別以更優惠待遇開拓內地市場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