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於二○○九年二月十日公布,香港將與新西蘭就訂立兩地經貿合作協定(註1)恢復談判。有關談判將涵蓋廣泛議題,並以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為重點。
香港與新西蘭於二○○一年就締結經貿合作協定展開談判。其後在二○○一年至二○○二年期間,分別進行了五輪談判,主要涵蓋下列範疇:
徵詢意見:我們誠邀各界人士,就香港在有關關稅談判中,應專注的貨品,提供意見。
徵詢意見:我們歡迎各界人士就擬議的經貿合作協定的產地來源規則以及其運作,提供意見。
徵詢意見:我們誠邀各界人士,就香港在經貿合作協定的服務談判中,應專注的新西蘭服務行業和服務措施,提供意見。我們亦歡迎其他有關新西蘭服務貿易事宜的意見,例如電子商貿事宜。
新西蘭是香港外來直接投資的重要來源地,亦是香港對外直接投資的重要目的地。香港和新西蘭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註5)自一九九五年八月起生效。經貿合作協定的談判目標是加強開放及促進兩地間的投資。
徵詢意見:我們誠邀各界人士,就新西蘭對香港在當地投資的政策及待遇上應改善的地方,提供意見。
徵詢意見:我們誠邀各界人士,就香港在上述議題的談判中,應專注的事項提供意見。我們亦歡迎有關其他範疇或措施的意見。
為了讓政府更確切了解社會人士對擬議的香港和新西蘭經貿合作協定的期望,並據此釐定我們的整體談判立場,現誠邀各界人士於二○○九年三月十五日或以前就此議題提出書面意見。意見可以郵遞、傳真或電郵方式提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袁靄明先生(電話︰2398 5693)或馬明亮先生(電話︰2398 5352)聯絡,或電郵至︰fta@ti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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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