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一九九八年一月成立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基廣會),為推廣《基本法》的整體策略和主要範疇的計劃提供意見和指導,亦會監察、評估和檢討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推行的各項計劃。二零二二年施政報告公布基廣會改名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憲基廣會),以更充分反映委員會的職能,以及政府對推廣《憲法》工作的重視和決心。二零二三年施政報告進而公布憲基廣會的職能擴大至涵蓋愛國主義教育。現時,憲基廣會下設有「《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工作小組」及「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
《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工作小組下設五個分組,針對社會五大群組以不同的形式宣傳「一國兩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工商專業界分組負責制定及推行在工商專業界別間的相關推廣計劃,同時亦促進界別間在相關推廣事宜上的合作和交流。
《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