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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研 究 和 开 发 服 务

《 安 排 》 下 的 开 放 措 施

《 服 务 贸 易 协 议 》 涵 盖 和 归 纳 《 安 排 》 及 其 所 有 补 充 协 议 以 及 《 关 于 内 地 在 广 东 与 香 港 基 本 实 现 服 务 贸 易 自 由 化 的 协 议 》 内 有 关 服 务 贸 易 开 放 的 承 诺 。
 
《 服 务 贸 易 协 议 》
对 商 业 存 在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负 面 清 单 )
部 门 :
1. 商 务 服 务
分 部 门 :
     C. 研 究 和 开 发 服 务
          a. 自 然 科 学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服 务 ( CPC851 )
所 涉 及 的 义 务 : 国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商 业 存 在
  1. 不 得 从 事 人 体 干 细 胞 、 基 因 诊 断 与 治 疗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
  2. 不 得 从 事 稀 有 和 特 有 的 珍 贵 优 良 品 种 研 发 、 养 殖 、 种 植 和 相 关 繁 殖 材 料 的 生 产 , 农 作 物 、 种 畜 禽 、 水 产 苗 种 转 基 因 品 种 选 育 及 其 转 基 因 种 子 ( 苗 ) 生 产 。
  3. 与 内 地 方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列 入 保 护 名 录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的 , 应 当 向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同 时 提 出 国 家 共 享 惠 益 的 方 案 ; 受 理 申 请 的 省 级 农 业 农 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经 审 核 , 报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新 发 现 的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在 国 家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委 员 会 鉴 定 前 , 不 得 合 作 研 究 利 用 。 从 事 农 业 转 基 因 生 物 研 究 与 试 验 的 , 应 当 经 国 务 院 农 业 农 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