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银 行 服 务
有 关 的 内 地 法 律 法 规
与 落 实 《 安 排 》 承 诺 有 关 的 内 地 部 门 和 组 织 公 布 的 法 律 法 规 :
入 股 内 地 银 行
- 根 据 《 中 国 银 保 监 会 中 资 商 业 银 行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实 施 办 法 》 ( 2022 年 修 正 本 ) ( 2022 年 9 月 ) , 境 外 金 融 机 构 入 股 内 地 银 行 , 应 当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银 保 监 会 ) ( 现 为 国 家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认 可 的 国 际 评 级 机 构 最 近 2 年 对 其 长 期 信 用 评 级 为 良 好 ;
- 最 近 2 个 会 计 年 度 连 续 盈 利 ;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应 当 达 到 其 注 册 地 银 行 业 资 本 充 足 率 平 均 水 平 且 不 低 于 10.5 % ;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资 本 总 额 不 低 于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总 额 的 10 % ;
- 内 部 控 制 健 全 有 效 ;
- 注 册 地 金 融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完 善 ;
- 所 在 国 ( 地 区 ) 经 济 状 况 良 好 ;
- 银 保 监 会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审 慎 性 条 件 。
- 根 据 《 中 国 银 保 监 会 关 于 废 止 和 修 改 部 分 规 章 的 决 定 》 ( 中 国 银 监 会 令 2018 年 第 5 号 - 2018 年 8 月 ), 内 地 已 取 消 对 中 资 银 行 的 外 资 单 一 持 股 不 超 过 20 % , 合 计 持 股 不 超 过 25 % 的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
- 详 情 请 参 阅 :
设 立 外 资 银 行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资 银 行 管 理 条 例 》 ( 2019 年 修 正 本 ) ( 2019 年 9 月 ) , 拟 设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 中 外 合 资 银 行 的 股 东 或 拟 设 分 行 、 代 表 处 的 外 国 银 行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具 有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 信 誉 良 好 ,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记 录 ;
- 拟 设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的 股 东 、 中 外 合 资 银 行 的 外 方 股 东 或 拟 设 分 行 、 代 表 处 的 外 国 银 行 具 有 从 事 国 际 金 融 活 动 的 经 验 ;
- 具 有 有 效 的 反 洗 钱 制 度 ;
- 拟 设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的 股 东 、 中 外 合 资 银 行 的 外 方 股 东 或 拟 设 分 行 、 代 表 处 的 外 国 银 行 受 到 所 在 国 家 或 地 区 金 融 监 管 当 局 的 有 效 监 管 , 并 且 其 申 请 经 所 在 国 家 或 地 区 金 融 监 管 当 局 同 意 ;
- 国 务 院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的 其 他 审 慎 性 条 件 ( 有 关 审 慎 性 条 件 的 内 容 , 可 参 考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资 银 行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 ( 2019 年 修 正 本 ) ( 2019 年 12 月 ) )
- 详 情 请 参 阅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资 银 行 管 理 条 例 》 ( 2019 年 修 正 本 ) ( 2019 年 9 月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资 银 行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 ( 2019 年 修 正 本 ) ( 2019 年 12 月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业 银 行 法 》 ( 2015 年 修 正 本 ) ( 2015 年 10 月 )
- 《 中 国 银 保 监 会 外 资 银 行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实 施 办 法 》 ( 2022 年 修 正 本 ) ( 2022 年 9 月 )
- 《 中 国 银 监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外 资 银 行 开 展 部 分 业 务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 银 监 办 发 [ 2017 ] 12 号 ) ( 2017 年 3 月 )
- 《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放 宽 外 资 银 行 市 场 准 入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 银 保 监 办 发 [ 2018 ] 16 号 ) ( 2018 年 4 月 )
- 《 商 业 银 行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 ( 银 保 监 办 发 [ 2019 ] 179 号 ) ( 2019 年 8 月 )
- 《 国 家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关 于 商 业 银 行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 2024 年 5 月 )
异 地 支 行
- 根 据 《 中 国 银 保 监 会 外 资 银 行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实 施 办 法 》 ( 2022 年 修 正 本 ) ( 2022 年 9 月 ) , 香 港 银 行 在 广 东 省 内 设 立 的 分 行 可 以 申 请 在 广 东 省 内 设 立 异 地 支 行 。 香 港 银 行 在 内 地 设 立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在 广 东 省 内 设 立 的 分 行 , 可 以 申 请 在 广 东 省 内 设 立 异 地 支 行 。
- 根 据 《 港 澳 银 行 在 粤 分 行 在 广 东 银 监 局 辖 内 设 立 异 地 支 行 市 场 准 入 事 项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 , 香 港 银 行 在 粤 分 行 在 广 东 银 监 局 辖 内 设 立 异 地 支 行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在 广 东 省 内 设 有 分 行 且 开 业 1 年 ( 含 ) 以 上 ;
- 具 有 良 好 的 行 业 声 誉 和 社 会 形 象 ;
- 具 有 良 好 的 持 续 经 营 业 绩 ,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
- 具 有 健 全 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和 有 效 的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 在 广 东 省 内 已 设 立 的 营 业 性 机 构 具 有 较 强 的 内 部 控 制 能 力 , 最 近 1 年 无 重 大 违 法 、 违 规 行 为 , 或 未 因 内 部 管 理 混 乱 导 致 的 重 大 案 件 ;
- 具 有 合 格 和 充 足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从 业 人 员 ;
- 具 有 合 格 的 营 业 场 所 、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和 与 业 务 有 关 的 其 他 设 施 ;
- 广 东 银 监 局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 详 情 请 参 阅 :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跨 境 理 财 通
- 「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跨 境 理 财 通 」 ( 跨 境 理 财 通 ) 已 于 2021 年 9 月 推 出 , 让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的 内 地 和 港 澳 合 资 格 居 民 可 通 过 各 自 的 银 行 体 系 建 立 的 闭 环 式 资 金 管 道 , 投 资 对 方 银 行 销 售 的 理 财 产 品 。 详 情 请 参 阅 :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 有 关 在 内 地 投 资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详 情 , 请 参 閲 :
- 《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实 施 办 法 》 ( 2023 年 11 月 )
- 《 信 托 公 司 股 权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银 保 监 会 令 2020 年 第 4 号 - 2020 年 1 月 )
-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 银 保 监 会 令 [ 2022 ] 6 号 ) ( 2022 年 10 月 )
- 《 消 费 金 融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 国 家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2024 年 第 4 号 - 2024 年 3 月 )
- 《 金 融 资 産 投 资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 银 保 监 会 令 第 4 号 ) ( 2018 年 6 月 )
- 《 商 业 银 行 理 财 子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 银 保 监 会 令 2018 年 第 7 号 ) ( 2018 年 12 月 )
- 《 金 融 租 赁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 2024 年 修 正 本 ) ( 2024 年 9 月 )
- 《 征 信 业 管 理 条 例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31 号 - 2013 年 1 月 )
-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 商 务 部 公 告 2016 年 第 1 号 》 ( 2016 年 1 月 )
其 他 详 情 , 请 参 阅 :
如 欲 查 询 在 内 地 提 供 银 行 和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的 申 请 程 序 及 要 求 , 请 联 络 :
- 国 家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网 址 :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