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服 务

《 安 排 》 下 的 开 放 措 施

《 服 务 贸 易 协 议 》 涵 盖 和 归 纳 《 安 排 》 及 其 所 有 补 充 协 议 以 及 《 关 于 内 地 在 广 东 与 香 港 基 本 实 现 服 务 贸 易 自 由 化 的 协 议 》 内 有 关 服 务 贸 易 开 放 的 承 诺 。
 
《 服 务 贸 易 协 议 》
跨 境 服 务 开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单 )
部 门 或
分 部 门
  • 1. 商 务 服 务
    • A. 专 业 服 务
      • d. 建 筑 设 计 服 务 ( CPC8671 )
        e. 工 程 服 务 ( CPC8672 )
        f.  集 中 工 程 服 务 ( CPC8673 )
        g. 城 市 规 划 和 风 景 园 林 设 计 服 务 (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服 务 和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除 外 ) ( CPC8674 )
      • 包 括 工 程 造 价 谘 询 服 务
具 体 承 诺
  1. 放 宽 香 港 专 业 及 技 术 人 员 在 内 地 居 留 期 限 的 规 定 , 将 其 居 港 时 间 亦 计 算 为 内 地 居 留 。
  2. 允 许 通 过 互 认 取 得 内 地 建 筑 领 域 各 专 业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执 业 , 享 有 与 内 地 拥 有 相 同 专 业 资 格 专 业 人 士 同 等 待 遇 。
  3. 允 许 取 得 内 地 注 册 城 市 规 划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 不 受 在 香 港 注 册 与 否 的 限 制 。
  4. 允 许 取 得 内 地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执 业 , 不 受 在 香 港 注 册 执 业 与 否 的 限 制 。
  5. 对 取 得 内 地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 按 照 内 地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内 地 监 理 企 业 申 报 企 业 资 质 时 所 要 求 的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予 以 认 定 。
  6. 允 许 通 过 互 认 取 得 内 地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执 业 , 不 受 在 香 港 注 册 执 业 与 否 的 限 制 。
  7. 允 许 取 得 内 地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作 为 合 伙 人 , 按 相 应 资 质 标 准 要 求 在 内 地 设 立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事 务 所 。 对 合 伙 企 业 中 香 港 与 内 地 合 伙 人 数 量 比 例 、 出 资 比 例 、 香 港 合 伙 人 在 内 地 居 留 时 间 没 有 限 制 。
  8. 对 取 得 内 地 一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互 认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 按 照 内 地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内 地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申 报 企 业 资 质 时 所 要 求 的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予 以 认 定 。
  9. 允 许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内 地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执 业 , 不 受 在 香 港 注 册 执 业 与 否 的 限 制 , 按 照 内 地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内 地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申 报 企 业 资 质 时 所 要 求 的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予 以 认 定 。
  10. 允 许 通 过 互 认 取 得 内 地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执 业 , 不 受 在 香 港 注 册 执 业 与 否 的 限 制 。
  11. 允 许 取 得 内 地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作 为 合 伙 人 , 按 相 应 资 质 标 准 要 求 在 内 地 设 立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事 务 所 。 对 合 伙 企 业 中 香 港 与 内 地 合 伙 人 数 量 比 例 、 出 资 比 例 、 香 港 合 伙 人 在 内 地 居 留 时 间 没 有 限 制 。
  12. 对 取 得 内 地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互 认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 按 照 内 地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内 地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申 报 企 业 资 质 时 所 要 求 的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予 以 认 定 。
  13. 允 许 通 过 考 试 取 得 内 地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港 口 与 航 道 ) 、 注 册 公 用 设 备 工 程 师 、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 注 册 电 气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士 在 内 地 注 册 执 业 , 不 受 在 香 港 注 册 执 业 与 否 的 限 制 , 按 照 内 地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内 地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申 报 企 业 资 质 时 所 要 求 的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予 以 认 定 。
  14. 允 许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全 境 设 立 的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聘 用 香 港 注 册 建 筑 师 、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在 尚 未 取 得 内 地 专 业 资 格 的 情 况 下 ) , 可 以 作 为 资 质 标 准 要 求 的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考 核 ( 不 考 核 其 职 称 条 件 , 只 考 核 学 历 、 从 事 工 程 设 计 实 践 年   限 、 在 香 港 的 注 册 资 格 、 工 程 设 计 业 绩 及 信 誉 等 条 件 ) , 不 能 作 为 资 质 标 准 要 求 的 注 册 人 员 进 行 考 核 。
  15. 对 于 注 册 建 筑 师 继 续 教 育 中 选 修 课 部 分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以 在 香 港 完 成 或 由 内 地 派 师 资 授 课 , 选 修 课 继 续 教 育 方 案 须 经 内 地 认 可 。
  16. 外 商 独 资 、 合 资 城 乡 规 划 企 业 申 报 资 质 时 , 通 过 互 认 取 得 内 地 注 册 规 划 师 资 格 , 在 上 述 企 业 工 作 的 香 港 人 士 , 在 审 查 时 可 以 作 为 必 需 的 注 册 人 员 予 以 认 定 。
  17. 对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继 续 教 育 中 选 修 课 部 分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以 在 香 港 完 成 或 由 内 地 派 师 资 授 课 , 选 修 课 继 续 教 育 方 案 须 经 内 地 认 可 。
  18. 对 于 监 理 工 程 师 继 续 教 育 中 选 修 课 部 分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以 在 深 圳 市 统 一 完 成 。
  19. 对 于 专 业 资 格 互 认 的 继 续 教 育 中 必 修 课 部 分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以 在 香 港 完 成 。
  20. 允 许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雇 用 的 合 同 服 务 提 供 者 以 自 然 人 流 动 的 方 式 在 内 地 提 供 本 部 门 或 分 部 门 分 类 项 下 的 服 务 。
  21. 进 一 步 扩 大 资 格 互 认 范 围 , 延 续 已 到 期 的 专 业 资 格 互 认 , 包 括 两 地 结 构 工 程 师 、 香 港 规 划 师 与 内 地 城 市 规 划 师 、 香 港 建 筑 测 量 师 与 内 地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两 地 建 筑 师 。
  22. 对 具 有 香 港 协 会 ( 学 会 ) 会 员 资 格 的 香 港 建 筑 师 、 结 构 工 程 师 、 建 筑 测 量 师 与 内 地 相 应 协 会 ( 学 会 ) 会 员 资 格 互 认 。
  23. 允 许 已 取 得 香 港 产 业 测 量 师 资 格 的 专 业 人 士 在 深 圳 前 海 、 珠 海 横 琴 、 广 州 南 沙 直 接 注 册 执 业 , 开 展 房 地 产 估 价 服 务 , 不 需 要 通 过 内 地 与 香 港 资 格 互 认 。
对 商 业 存 在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 负 面 清 单 )
部 门
  • 1. 商 务 服 务
分 部 门
    • A. 专 业 服 务
      • d. 建 筑 及 设 计 服 务 ( CPC8671 )
所 涉 及 的 义 务
国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商 业 存 在
 
实 行 国 民 待 遇。
   
部 门
  • 1. 商 务 服 务
分 部 门
    • A. 专 业 服 务
      • e. 工 程 服 务 ( CPC8672 )
所 涉 及 的 义 务
国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商 业 存 在

实 行 国 民 待 遇 。
   
部 门
  • 1. 商 务 服 务
分 部 门
    • A. 专 业 服 务
      • f. 集 中 工 程 服 务 ( CPC8673 )
所 涉 及 的 义 务
国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商 业 存 在

实 行 国 民 待 遇 。
   
部 门
  • 1. 商 务 服 务
分 部 门
    • A. 专 业 服 务
      • g. 城 市 规 划 和 园 林 建 筑 服 务 ( CPC8674 )
所 涉 及 的 义 务
国 民 待 遇
保 留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商 业 存 在
 
不 得 提 供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服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