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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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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75/2012 号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 通 告
第 三 组 ( 除 美 国 及 欧 洲 联 盟 以 外 的 国 家 ) 第 2/2012 号

埃 及 : 对 进 口 纺 织 品 实 施 检 验 及 覆 核 证 明 书 的 规 定

根 据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世 贸 组 织 ") 最 近 发 放 的 通 报 , 埃 及 公 布 了 一 份 行 政 令 , 规 定 由 2012 年 6 月 15 日 起 , 任 何 进 口 纺 织 品 , 不 论 产 地 来 源 , 均 须 附 有 检 验 及 覆 核 证 明 书 。 上 述 通 报 ( 文 件 编 号 G/TBT/N/EGY/29 ) ( 英 文 版 ) 可 经 以 下 连 结 于 世 贸 组 织 的 网 站 下 载 : http://docsonline.wto.org/gen_search.asp?language=1 。

详 情

2. 埃 及 当 局 通 知 世 贸 组 织 , 表 示 在 现 时 对 染 色 毛 纱 、 地 毡 及 铺 地 制 品 的 规 定 上 , 任 何 进 口 服 装 、 成 衣 和 家 用 纺 织 品 及 在 该 等 制 品 的 制 造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纺 织 品 也 须 附 有 获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核 准 的 认 证 组 织 , 或 由 获 相 关 的 外 贸 部 部 长 核 准 的 埃 及 或 外 国 政 府 组 织 所 发 出 的 检 验 及 覆 核 证 明 书 。 证 明 书 内 的 资 料 须 包 括 数 量 、 价 值 、 制 造 国 家 、 制 造 商 的 名 称 及 地 址 、 许 可 的 商 标 、 进 口 商 名 称 , 以 及 证 明 有 关 纺 织 品 符 合 埃 及 有 关 标 准 的 测 试 结 果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3403 6352 向 梁 淑 金 女 士 /黄 颂 德 先 生 或 2398 5427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张 凯 琳 代 行 )

2012 年 5 月 2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