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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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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4/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67/2009 号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 通 告

第 二 组 ( 欧 洲 联 盟 ) 第 7/2009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委 员 会 指 示 公 布 用 於 标 签 上 称 为 Melamine 的 纺 织 品 纤 维

欧 洲 委 员 会 ( " 委 员 会 " ) 就 纺 织 品 名 称 的 指 示 2008/121/EC 作 出 修 订 , 把 称 为 melamine ( 参 考 中 文 译 名 「 三 聚 氰 胺 」 ) 的 纤 维 纳 入 用 於 标 签 上 的 纺 织 纤 维 清 单 内 。 有 关 修 订 的 详 细 内 容 开 列 於 2009 年 9 月 14 日 的 指 示 2009/121/EC , 商 号 可 於 以 下 欧 盟 网 页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42:0013:0013:EN:PDF( 只 有 英 文 版 ) 。

详 情

  1. 指 示 2008/121/EC 订 定 规 管 纺 织 产 品 的 纺 织 纤 维 含 量 标 签 或 标 记 的 规 则 , 并 列 出 用 於 标 签 上 以 某 特 定 性 质 和 描 述 而 订 明 的 纺 织 纤 维 名 称 。 商 号 可 登 入 下 列 欧 盟 网 站 查 阅 指 示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019:0029:0048:EN:PDF( 只 有 英 文 版 ) 。

  2. 基 於 技 术 工 作 小 组 最 近 的 研 究 结 果 , 以 及 配 合 技 术 的 发 展 , 委 员 会 通 过 指 示 2009/121/EC , 把 称 为 melamine 的 纤 维 纳 入 开 列 於 指 示 2008/121/EC 附 件 I 及 V 的 纺 织 纤 维 清 单 内 。 指 示 2009/121/EC 将 於 2009 年 10 月 5 日 生 效 。 根 据 , 欧 盟 成 员 国 亦 须 在 2010 年 9 月 15 日 或 之 前 , 实 施 符 合 的 指 示 2009/121/EC 法 律 、 规 例 和 行 政 规 定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3403 6352 向 关 杜 美 勤 / 梁 淑 金 或 23985427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萧 嘉 雯 代 行 )

2009 年 9 月 15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