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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1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03/2008 号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第 9/2008 号

美 国 : 划 一 进 口 商 品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美 国 海 关 边 境 及 保 护 局 ( 「 美 国 海 关 」 ) 於 2008 年 7 月 25 ‍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公 告 , 建 议 就 当 局 对 进 口 商 品 产 地 来 源 的 裁 定 制 定 划 一 规 则 。 根 据 建 议 , 《 联 邦 规 例 守 则 》 标 题 19 第 102 部 (Title 19,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Part 102)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的 适 用 範 围 将 扩 展 至 涵 盖 所 有 进 口 商 品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2008 年 9 月 23 日 或 之 前 就 此 向 美 国 海 关 提 出 意 见 。 上 述 公 告 随 附 於 本 通 告 (pdf 格 式 ) 英 文 版 , 以 供 参 考 。

详 情

  1.  
  2. 所 有 进 口 美 国 的 商 品 均 须 经 由 当 局 裁 定 产 地 来 源 。 根 据 现 行 规 例 , 如 进 口 产 品 在 多 於 一 个 国 家 加 工 或 所 含 的 原 料 来 自 多 於 一 个 国 家 , 美 国 海 关 主 要 采 用 两 种 方 法 以 裁 定 有 关 产 品 的 产 地 来 源 。 用 以 裁 定 产 品 是 否 曾 在 某 一 个 国 家 进 行 「 实 质 性 加 工 」 的 方 法 , 其 一 是 就 个 别 个 案 进 行 审 裁 , 另 一 方 法 是 采 用 守 则 所 载 的 规 则 , 有 关 规 则 主 要 是 以 关 税 分 类 变 更 来 表 述 ( 第 102 部 规 则 ) 。
     
  3. 根 据 上 述 公 告 , 实 质 性 加 工 标 准 是 依 据 多 年 来 美 国 法 庭 众 多 的 判 决 和 美 国 海 关 的 行 政 裁 决 而 制 定 。 由 於 有 关 规 则 一 直 按 个 别 个 案 作 裁 定 的 方 式 套 用 在 各 种 不 同 的 情 况 上 , 并 往 往 涉 及 多 重 准 则 的 考 量 , 美 国 法 庭 和 美 国 海 关 在 应 用 实 质 性 加 工 标 准 时 难 以 贯 彻 一 致 , 并 经 常 导 致 业 界 面 对 难 以 预 期 和 不 明 确 的 情 况 。 因 此 , 美 国 海 关 现 建 议 , 除 非 当 局 另 有 订 明 , 否 则 第 102 部 规 则 的 适 用 範 围 将 扩 展 至 涵 盖 所 有 根 据 美 国 海 关 法 例 、 相 关 法 例 和 导 航 法 例 所 作 出 的 产 地 来 源 裁 决 。 美 国 海 关 认 为 , 适 用 於 所 有 业 界 的 拟 议 划 一 规 则 将 能 使 实 质 性 加 工 标 准 的 裁 定 更 客 观 、 透 明 和 可 预 期 。
     
  4. 此 外 , 美 国 海 关 表 示 , 根 据 超 过 十 年 同 期 执 行 第 102 部 规 则 和 按 个 别 个 案 的 方 法 裁 定 产 地 来 源 的 经 验 , 发 现 五 个 特 定 产 品 範 畴 出 现 两 种 裁 定 方 法 所 得 结 果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并 认 为 应 修 订 与 该 等 产 品 有 关 的 第 102 部 规 则 。 拟 议 修 订 的 详 情 如 下 :
  1. 喉 管 配 件 和 凸 缘 - 为 反 映 业 界 现 行 的 做 法 和 美 国 法 庭 阐 明 的 一 般 原 则 , 美 国 海 关 建 议 修 订 第 102 部 规 则 , 就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TSUS)) 项 目 7301 至 7307 的 产 品 , 容 许 项 目 7307 下 的 产 品 由 锻 造 配 件 或 锻 造 凸 缘 改 爲 经 过 以 下 工 序 制 成 以 作 商 业 用 途 的 配 件 或 凸 缘 : 斜 切 、 螺 纹 钻 孔 、 中 央 或 阶 梯 形 钻 孔 、 以 机 器 加 工 表 面 、 热 处 理 、 重 铸 或 改 变 大 小 、 锥 形 钻 孔 、 以 机 器 加 工 末 端 或 表 面 ( 垫 面 除 外 ) 、 钻 螺 栓 孔 、 磨 光 毛 刺 或 喷 砂 。
     
  2. 贺 卡 - 美 国 海 关 建 议 修 订 第 102 部 规 则 , 就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项 目 4901 至 4911 的 产 品 , 透 过 在 项 目 4909 新 增 一 项 特 定 规 则 , 从 而 容 许 任 何 其 他 项 目 的 产 品 改 爲 归 入 此 项 目 ( 因 爲 加 入 文 字 而 由 项 目 4911 改 爲 归 入 此 项 目 者 除 外 ) 。 此 修 订 的 作 用 在 於 当 局 能 以 初 次 印 刷 贺 卡 文 字 、 照 片 、 图 形 设 计 或 插 图 的 地 点 作 为 裁 定 所 有 印 刷 贺 卡 的 产 地 来 源 的 准 则 。
     
  3. 玻 璃 光 导 纤 维 - 就 使 用 进 口 玻 璃 预 制 品 制 造 玻 璃 光 导 纤 维 而 言 , 分 别 根 据 个 别 个 案 方 法 和 第 102 部 规 则 所 作 出 的 产 地 来 源 裁 定 结 果 并 不 一 致 , 为 消 除 这 种 情 况 , 美 国 海 关 建 议 修 订 第 102 部 规 则 , 容 许 产 品 由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下 任 何 其 他 项 目 编 号 改 爲 归 入 项 目 编 号 9001.10 ( 由 项 目 编 号 8544.70 或 项 目 7002 的 玻 璃 预 制 品 改 爲 归 入 此 项 目 编 号 者 除 外 ) 。
     
  4. 米 类 制 品 - 就 把 食 米 制 造 为 米 类 预 制 品 而 言 , 分 别 根 据 个 别 个 案 方 法 和 第 102 部 规 则 所 作 出 的 产 地 来 源 裁 定 结 果 并 不 一 致 , 为 消 除 这 种 情 况 , 美 国 海 关 建 议 修 订 第 102 部 规 则 , 容 许 产 品 由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下 任 何 其 他 项 目 改 爲 归 入 项 目 编 号 1904.90 ( 由 项 目 1006 或 项 目 编 号 1008.90 的 野 生 稻 米 改 爲 归 入 此 项 目 编 号 者 除 外 ) 。
  1. 美 国 海 关 亦 建 议 就 两 类 纺 织 和 服 装 产 品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作 出 若 干 更 正 。 有 关 详 情 请 参 阅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04/2008 号 、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第 10/2008 号 和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 通 告 : 第 一 组 ( 美 国 ) 第 7/2008 号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08 年 8 月 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倚 据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