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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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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230/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64/2024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进 口 管 制 系 统 2 ( ICS2 ) 第 三 阶 段 生 效 后 货 品 报 关 程 序 的 变 更

欧 盟 将 于 2024 年 6 月 3 日 实 施 第 三 阶 段 的 入 境 前 安 全 及 保 安 措 施 , 即 进 口 管 制 系 统 2 第 三 阶 段 ( ICS2 Release 3 ) 。 届 时 , 所 有 使 用 海 运 、 内 陆 水 道 、 公 路 及 铁 路 送 往 或 途 经 欧 盟 、 北 爱 尔 兰 、 挪 威 或 瑞 士 的 货 品 , 包 括 邮 递 及 快 递 货 品 , 均 须 按 照 新 的 资 料 申 报 要 求 , 提 供 完 整 的 入 境 报 关 资 料 摘 要 。 欧 盟 委 员 会 为 经 济 营 运 商 拟 备 有 关 该 系 统 的 相 关 资 讯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ustoms-4/customs-security/import-control-system-2-ics2-0/import-control-system-2-release-3_en

2.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麦 焕 婷 代 行 )

2024 年 4 月 5 日

* 欧 盟 由 27 个 成 员 国 组 成 , 即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注 1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注 2 :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