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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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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230/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35/2023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关 于 电 池 和 废 电 池 的 规 例

欧 洲 议 会 和 欧 盟 理 事 会 通 过 关 于 电 池 和 废 电 池 的 规 例 第 ( EU ) 2023/1542 号 。 该 规 例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 刊 登 , 修 订 指 示 第 2008/98/EC 号 和 规 例 第 ( EU ) 2019/1020 号 , 以 及 废 除 指 示 第 2006/66/EC 号 。 规 例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23_191_R_0001 。

2.该 规 例 就 将 在 欧 盟 市 场 出 售 或 在 欧 盟 使 用 的 电 池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安 全 、 标 签 、 标 示 和 资 料 订 明 规 定 , 并 就 废 电 池 的 延 伸 生 产 者 责 任 、 收 集 和 处 理 事 宜 订 明 最 低 要 求 。 规 例 适 用 于 所 有 类 别 的 电 池 , 包 括 便 携 式 电 池 、 启 动 、 照 明 和 点 火 电 池 ( SLI 电 池 ) 、 轻 型 交 通 工 具 电 池 ( LMT 电 池 ) 、 电 动 车 电 池 和 工 业 电 池 。 规 例 亦 适 用 于 并 入 或 添 加 到 产 品 或 特 别 为 产 品 而 设 计 的 电 池 。

3.该 规 例 就 申 报 碳 足 迹 的 事 宜 和 电 池 的 再 造 物 料 作 出 新 规 定 。 所 有 电 池 均 应 标 有 该 规 例 订 定 的 分 开 回 收 标 志 , 以 及 可 获 取 相 关 资 料 的 二 维 码 。 若 干 电 池 应 备 有 可 透 过 二 维 码 浏 览 的 电 子 记 录 ( 即 电 池 护 照 ) 。 此 外 , 业 内 营 运 者 必 须 制 定 和 实 施 电 池 尽 职 审 查 政 策 , 并 根 据 该 规 例 通 知 该 等 政 策 已 由 认 证 评 核 机 构 验 证 和 审 核 。 该 规 例 将 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生 效 , 并 由 2024 年 2 月 18 日 起 适 用 。 然 而 , 当 中 若 干 条 稍 后 将 分 阶 段 适 用 。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麦 焕 婷 代 行 )

2023 年 8 月 1 日

* 欧 盟 由 27 个 成 员 国 组 成 , 即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注 1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注 2 :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s://research.hktdc.com/tc/regulatory-alerts/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