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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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码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75/2019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不 锈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即 将 到 期
继 本 署 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48/2015 号 后 , 欧 盟 委 员 会 就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不 锈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即 将 到 期 的 事 宜 刊 登 一 项 公 告 。 该 公 告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9XC1202(02)&from=EN 。
2.除 非 欧 盟 委 员 会 根 据 该 公 告 所 载 程 序 展 开 复 核 , 否 则 该 项 反 倾 销 税 的 有 效 期 将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 午 夜 届 满 。
3.欧 盟 委 员 会 自 2015 年 8 月 28 日 起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该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现 时 税 率 为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25.3% ( 数 间 公 司 除 外 ,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24.4% 至 25.3% 不 等 ) 。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崔 乐 希 代 行 )
2019 年 12 月 3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1: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注 2: |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s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