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230/6/19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87/2019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对 若 干 进 口 钢 铁 产 品 的 保 障 措 施 展 开 复 核
继 本 署 于 2019 年 2 月 4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4/2019号 后 , 欧 洲 委 员 会 刊 登 一 项 公 告 , 宣 布 对 适 用 于 若 干 进 口 钢 铁 产 品 的 保 障 措 施 展 开 复 核 。 该 公 告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9XC0517(05)&from=EN 。
2.有 关 人 士 必 须 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 起 计 15 日 内 , 向 委 员 会 表 达 意 见 、 呈 交 资 料 及 提 供 支 持 证 据 。 如 有 需 要 , 有 关 人 士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由 直 接 向 欧 盟 贸 易 专 员 负 责 的 听 证 官 介 入 , 并 附 上 理 由 。 复 核 将 尽 可 能 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 或 之 前 完 成 。
3.有 关 限 期 及 详 情 , 请 参 阅 有 关 公 告 。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吕 梓 汶 代 行 )
2019 年 5 月 20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1: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注 2: |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贸 法 规 》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conomists-pick-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subindex/sc/%E6%AD%90%E7%9B%9F%E5%95%86%E8%B2%BF%E6%B3%95%E8%A6%8F/1X2ZT68A/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