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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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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763/2014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取 消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粉 状 活 性 炭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继 本 署 於 2013 年 7 月 8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48/2013 号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刊 登 一 项 执 行 规 例 , 取 消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粉 状 活 性 炭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 并 且 终 止 有 关 该 等 进 口 品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 该 执 行 规 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244_R_0006&from=EN

详 情

2.欧 洲 委 员 会 应 Cabot Norit Nederland BV and Cabot Norit (UK) Ltd ( 申 请 人 ) 代 表 占 联 盟 粉 状 活 性 炭 总 生 产 量 超 过 25% 的 生 产 商 作 出 的 要 求 , 於 2013 年 7 月 6 日 对 有 关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届 满 期 覆 核 。

3. 申 请 人 於 2014 年 5 月 7 日 去 信 委 员 会 , 正 式 撤 销 他 们 的 要 求 。 由 於 调 查 并 未 发 现 任 何 理 据 显 示 终 止 该 程 序 将 会 损 害 欧 盟 的 利 益 , 并 且 已 给 予 有 关 人 士 机 会 提 交 意 见 , 欧 洲 委 员 会 遂 通 过 一 项 执 行 规 例 , 取 消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粉 状 活 性 炭 (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3802 10 00)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 并 且 终 止 相 关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 由 2014 年 8 月 20 日 起 生 效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淑 瑾 代 行 )

2014 年 8 月 20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1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頼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注 2 :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