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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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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0/2014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实 施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继 本 署 於 2013 年 4 月 24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12/2013 号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公 布 一 项 规 例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并 由 中 国 内 地 一 家 出 口 生 产 商 生 产 和 销 售 往 欧 盟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实 施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该 规 例 同 时 撤 销 该 等 受 覆 核 的 进 口 产 品 现 行 的 反 倾 销 税 , 并 规 定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须 进 行 登 记 。 有 关 规 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4:010:0011:0014:EN:PDF 。

详 情

覆 核 理 由

2.欧 洲 委 员 会 是 应 中 国 内 地 一 家 出 口 生 产 商 宁 波 乐 吉 腾 装 卸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Ningbo Logitrans Handling Equipment Co., Ltd.) ( 申 请 人 ) 的 申 请 而 展 开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申 请 人 声 称 其 公 司 是 按 市 场 经 济 的 条 件 来 运 作 , 在 订 定 反 倾 销 措 施 所 依 据 的 调 查 期 间 ( 即 2003 年 4 月 1 日 至 2004 年 3 月 31 日 ) , 并 无 将 有 关 产 品 输 往 欧 盟 , 该 公 司 与 须 受 现 行 确 定 反 倾 销 措 施 规 管 的 中 国 出 口 生 产 商 亦 无 任 何 关 连 , 而 该 公 司 只 是 在 原 先 的 调 查 期 间 完 结 後 才 开 始 将 受 覆 核 的 产 品 出 口 至 欧 盟 。

3.在 审 核 有 关 证 据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认 有 足 够 理 由 支 持 展 开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以 决 定 申 请 人 的 个 别 倾 销 幅 度 。 倘 发 现 有 倾 销 情 况 , 反 倾 销 税 的 水 平 将 按 该 公 司 输 往 欧 盟 的 受 覆 核 产 品 而 釐 定 。

复 核 程 序

4.覆 核 要 点 如 下 :

(a) 发 出 公 告 日 期 : 2014 年 1 月 15 日
(b) 产 品 範 围 :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 即 底 盘 和 液 压 装 置 ) ,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8427 90 00 ( TARIC 代 号 8427 90 00 11 及 8427 90 00 19 ) 和 ex 8431 20 00 ( TARIC 代 号 8431 20 0011 及 8431 20 00 19 ) , 并 由 申 请 人 生 产 和 输 往 欧 盟 销 售 。
(c) 程 序 :
欧 洲 委 员 会 会 向 申 请 人 发 出 问 卷 , 以 收 集 调 查 所 需 资 料 。 除 非 另 有 指 明 , 否 则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如 希 望 其 申 述 在 调 查 期 内 获 得 考 虑 , 必 须 联 络 欧 洲 委 员 会 及 向 其 表 明 身 分 , 并 於 2014 年 1 月 16 日 起 计 37 日 内 , 以 书 面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表 达 意 见 和 提 交 问 卷 回 覆 或 希 望 获 得 考 虑 的 任 何 资 料 。 他 们 亦 可 於 该 37 日 期 限 内 ,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提 出 书 面 要 求 , 列 明 他 们 应 获 得 聆 讯 的 特 别 理 由 ,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申 请 进 行 聆 讯 。
 
委 员 会 亦 会 向 申 请 人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当 局 发 出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申 请 表 格 。 申 请 市 场 经 济 地 位 待 遇 的 声 明 须 连 同 充 分 证 明 , 於 2014 年 1 月 16 日 起 计 37 日 内 送 达 委 员 会 。

倘 若 申 请 人 不 获 给 予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 委 员 会 预 期 将 会 选 取 巴 西 作 为 市 场 经 济 第 三 国 家 , 以 釐 定 中 国 内 地 的 正 常 价 值 。 是 次 调 查 的 有 关 人 士 如 欲 评 论 这 项 选 择 是 否 适 合 , 须 於 2014 年 1 月 16 日 起 计 10 日 内 提 交 意 见 。

有 关 人 士 须 以 电 子 形 式 递 交 所 有 文 件 和 要 求 ( 非 机 密 文 件 可 经 由 电 子 邮 件 递 交 , 机 密 文 件 则 可 以 烧 录 光 碟 / 数 码 光 碟 递 交 ) , 并 注 明 有 关 人 士 的 姓 名 、 地 址 、 电 邮 地 址 、 电 话 号 码 及 图 文 传 真 号 码 。 惟 任 何 授 权 书 、 已 签 署 的 核 证 文 件 、 任 何 更 新 资 料 、 随 附 的 问 卷 回 覆 , 必 须 以 书 面 递 交 , 即 邮 寄 或 专 人 送 交 至 以 下 地 址 。

有 关 与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的 详 细 资 料 , 可 浏 览 下 列 欧 盟 贸 易 局 ( DG Trade) 网 页 :http://ec.europa.eu/trade/tackling-unfair-trade/trade-defence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地 址 ∶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Trade
Directorate H
Office: N105 08/020
1049 Brussels
Belgium
电 邮 : TRADE-HPT-DUMPING@ec.europa.eu

有 关 人 士 可 要 求 欧 盟 贸 易 局 ( DG Trade) 听 证 官 介 入 。 听 证 官 作 为 有 关 人 士 和 委 员 会 调 查 单 位 的 桥 梁 , 会 覆 核 取 阅 档 案 要 求 、 文 件 保 密 纠 纷 、 延 长 时 限 要 求 , 以 及 第 三 者 参 与 聆 讯 的 要 求 。 倘 要 求 与 听 证 官 进 行 聆 讯 , 须 以 书 面 提 出 , 并 列 明 原 因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欧 盟 贸 易 局 ( DG Trade ) 网 站 的 听 证 官 网 页 查 阅 详 情 和 听 证 官 的 联 络 方 法 : http://ec.europa.eu/commission_2010-2014/degucht/contact/hearing-officer/
(d) 调 查 时 间 表 : 调 查 会 於 2014 年 1 月 15 日 起 计 9 个 月 内 完 成

5.随 着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的 展 开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并 由 申 请 人 生 产 及 销 售 往 欧 洲 的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而 实 施 的 现 行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现 予 以 撤 销 。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须 进 行 登 记 , 以 便 假 若 覆 核 结 果 证 实 申 请 人 确 有 参 与 倾 销 , 便 可 从 这 些 产 品 登 记 日 起 徵 收 反 倾 销 税 。 此 项 登 记 将 於 2014 年 1 月 16 日 起 计 的 9 个 月 後 届 满 。

背 景

6.欧 盟 自 2005 年 7 月 22 日 起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实 施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为 期 5 年 。 根 据 一 项 迴 避 反 倾 销 税 调 查 的 结 果 , 此 项 反 倾 销 税 由 2009 年 6 月 17 日 起 , 扩 展 至 从 泰 国 托 运 的 进 口 油 压 拖 板 车 和 其 主 要 零 件 , 不 论 有 关 产 品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泰 国 。 根 据 届 满 期 覆 核 结 果 , 该 项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於 2011 年 10 月 14 日 起 , 再 维 持 5 年 。 经 局 部 中 期 覆 核 後 , 适 用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税 率 , 自 2013 年 4 月 25 日 起 已 订 为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70.8%( 包 括 个 别 税 率 为 70.8% 的 一 家 公 司 ) 。

查 询

7.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淑 瑾 代 行 )

2014 年 1 月 15 日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