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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Sub-file (A) to EIC230/2/1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86/2014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修 订 限 制 电 动 及 电 子 设 备 使 用 若 干 有 害 物 质 的 指 示

继 本 署 於 2014 年 1 月 10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0/2014 号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过 八 项 指 示 , 在 限 制 电 动 及 电 子 设 备 ( 设 备 ) 使 用 若 干 有 害 物 质 的 委 员 会 指 示 2011/65 的 规 定 下 , 豁 免 铅 及 水 银 的 若 干 使 用 限 制 。 有 关 详 情 载 於 委 员 会 授 权 指 示 2014/69/EU、 2014/70/EU、 2014/71/EU、 2014/72/EU、 2014/73/EU、 2014/74/EU、 2014/75/EU及 2014/76/EU,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3&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4&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5&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6&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7&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8&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19&from=EN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148_R_0020&from=EN

查 询

2.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5556 联 络 本 通 告 签 署 人 查 询。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黄 孟 茹 代 行 )

2014 年 5 月 26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注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可透过以下连结浏览: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