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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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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0/1/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5/2014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根 据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方 案 订 立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 受 惠 国 名 单

继 本 署 於 2012 年 11 月 5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00/2012 号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刊 登 一 项 授 权 规 例 , 订 立 规 例 ( 欧 盟 ) 第 978/2012 号 的 附 件 III, 开 列 根 据 由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方 案 下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良 好 管 治 特 别 奖 励 安 排 (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 受 惠 国 家 ) 的 受 惠 国 家 。 有 关 授 权 规 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4:001:0001:0003:EN:PDF

详 情

2.欧 洲 议 会 和 欧 盟 理 事 会 於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公 布 规 例 第 978/2012 号 (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规 例 ) , 宣 布 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实 施 该 方 案 。 其 後 , 委 员 会 於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公 布 一 项 执 行 规 例 , 订 立 一 份 产 品 清 单 , 在 新 方 案 下 暂 停 该 方 案 下 若 干 受 惠 国 家 享 有 的 特 惠 关 税 。 ( 有 关 详 情 , 请 参 阅 分 别 於 2012 年 11 月 5 日 及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00/2012 号 和 第 1076/2012 号 。 )

3.该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规 例 根 据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良 好 管 治 特 别 奖 励 安 排 (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 对 提 出 要 求 的 国 家 给 予 特 惠 关 税 订 立 具 体 合 资 格 标 准 。 经 审 阅 亚 美 尼 亚 、 玻 利 维 亚 、 维 德 角 、 哥 斯 达 黎 加 、 厄 瓜 多 尔 、 格 鲁 吉 亚 、 蒙 古 、 巴 基 斯 坦 、 巴 拉 圭 和 秘 鲁 的 要 求 後 , 委 员 会 通 过 该 授 权 规 例 , 以 订 立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规 例 的 附 件 III, 开 列 符 合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 受 惠 国 待 遇 资 格 国 家 的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 受 惠 国 清 单 , 以 便 由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给 予 该 等 国 家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 待 遇 。 该 10 个 提 出 要 求 的 国 家 全 部 载 列 於 清 单 内 。

背 景

4.一 直 以 来 , 欧 盟 均 有 根 据 该 方 案 提 供 特 惠 关 税 予 源 自 多 个 发 展 中 经 济 体 系 的 多 种 农 业 及 工 业 产 品 , 当 中 包 括 让 他 们 更 容 易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 香 港 自 1998 年 5 月 1 日 起 已 遭 欧 盟 撤 销 特 惠 关 税 。 至 於 中 国 内 地 , 虽 然 其 迄 今 仍 是 普 及 特 惠 关 税 方 案 下 一 般 安 排 的 特 惠 关 税 受 惠 国 , 但 委 员 会 已 刊 登 另 一 授 权 规 例 修 订 特 惠 关 税 规 例 , 当 中 规 定 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上 述 授 权 规 例 生 效 後 一 年 把 中 国 内 地 从 该 方 案 下 一 般 安 排 的 受 惠 国 清 单 中 删 除 。 有 关 详 情 , 请 参 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81/2013 号 。

查 询

5.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淑 瑾 代 行 )

2014 年 1 月 6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