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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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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65/2014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不 銹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进 行 登 记

继 本 署 分 别 於 2014 年 6 月 27 日 和 2014 年 8 月 15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16/2014 号 及 第 751/2014 号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刊 登 一 项 执 行 规 例 , 规 定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不 銹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自 2014 年 12 月 17 日 起 须 进 行 登 记 , 为 期 9 个 月 。 该 执 行 规 例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L_2014_359_R_0004&from=EN

详 情

2.要 点 载 列 如 下 :

(a) 刊 登 规 例 日 期 : 2014 年 12 月 16 日
(b) 产 品 範 围 : 不 銹 钢 平 板 轧 材 , 除 冷 辊 轧 ( 冷 延 ) 外 未 经 进 一 步 加 工 , 现 时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7219 31 00, 7219 32 10, 7219 32 90, 7219 33 10, 7219 33 90, 7219 34 10, 7219 34 90, 7219 35 10, 7219 35 90, 7220 20 21, 7220 20 29, 7220 20 41, 7220 20 49, 7220 20 81 及 7220 20 89 。
(c) 生 效 日 期 :
2014 年 12 月 17 日
(d) 实 施 期 : 9 个 月
(e)  提 出 意 见 的 限 期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2014 年 12 月 16 日 起 计 20 日 内 以 书 面 表 达 意 见 、 提 供 支 持 证 据 或 以 书 面 形 式 要 求 聆 讯 , 并 列 明 需 要 聆 讯 的 特 别 原 因 。

背 景

3.随 着 代 表 占 欧 盟 不 銹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总 生 产 量 超 过 25% 生 产 商 的 EUROFER( 投 诉 人 ) 於 2014 年 5 月 13 日 提 出 的 一 项 投 诉 , 欧 洲 委 员 会 於 2014 年 6 月 26 日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不 銹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展 开 反 倾 销 程 序 , 详 情 请 参 阅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16/2014 号 。

4.随 着 投 诉 人 代 表 占 欧 盟 不 銹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总 生 产 量 超 过 25% 生 产 商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提 出 的 一 项 投 诉 , 欧 洲 委 员 会 於 2014 年 8 月 14 日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不 銹 钢 平 板 冷 轧 材 展 开 反 补 贴 程 序 , 详 情 请 参 阅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751/2014 号 。

5.投 诉 人 亦 要 求 有 关 产 品 的 进 口 须 接 受 登 记 。 基 於 投 诉 人 已 提 供 了 足 够 的 表 面 证 据 证 明 有 关 产 品 须 予 登 记 , 委 员 会 遂 通 过 执 行 规 例 , 规 定 欧 盟 海 关 当 局 对 有 关 进 口 自 2014 年 12 月 17 日 起 须 进 行 登 记 , 为 期 9 个 月 。 假 如 有 关 调 查 得 出 的 结 果 引 致 实 施 反 倾 销 及 / 或 反 补 贴 税 , 则 在 满 足 所 需 条 件 之 下 , 可 根 据 适 用 的 法 律 条 文 向 该 登 记 的 进 口 产 品 追 收 有 关 税 项 。

查 询

6.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淑 瑾 代 行 )

2014 年 12 月 17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1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注 2 :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