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71/2013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或 从 中 国 内 地 托 运 的 进 口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电 池 ) 徵 收 确 定 反 补 贴 税
继 本 署 分 别 於 2012 年 11 月 8 日 及 2013 年 3 月 5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18/2012 号 及 第 192/2013 号 後 , 欧 盟 理 事 会 刊 登 一 项 执 行 规 例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或 从 中 国 内 地 托 运 的 进 口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电 池 ) 徵 收 确 定 反 补 贴 税 , 而 欧 洲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通 过 一 项 执 行 决 定 , 确 定 接 受 有 关 公 司 就 确 定 措 施 实 施 期 间 对 有 关 产 品 进 行 的 反 倾 销 和 反 补 贴 程 序 所 提 出 的 承 诺 。 上 述 执 行 规 例 和 执 行 决 定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25:0066:0213:EN:PDF 及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25:0214:0223:EN:PDF
详 情
2.要 点 载 列 如 下 :
(a) 产 品 |
:
|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或 从 中 国 内 地 托 运 的 进 口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或 控 电 板 和 用 於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或 控 电 板 的 电 池 ( 关 贸 总 协 定 第 V 条 所 指 的 过 境 产 品 除 外 ) , 而 电 池 厚 度 不 超 过 400 微 米 ,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8501 31 00 、 ex 8501 32 00 、 ex 8501 33 00 、 ex 8501 34 00 、 ex 8501 61 20 、 ex 8501 61 80 、 ex 8501 62 00 、 ex 8501 63 00 、 ex 8501 64 00 及 ex 8541 40 90 ( TARIC代 码 8501 31 00 81 、 8501 31 00 89 、 8501 32 00 41 、 8501 32 00 49 、 8501 33 00 61 、 8501 33 00 69 、 8501 34 00 41 、 8501 34 00 49 、 8501 61 20 41 、 8501 61 20 49 、 8501 61 80 41 、 8501 61 80 49 、 8501 62 00 61 、 8501 62 00 69 、 8501 63 00 41 、 8501 63 00 49 、 8501 64 00 41 、 8501 64 00 49 、 8541 40 90 21 、 8541 40 90 29 、 8541 40 90 31 及 8541 40 90 39 ) 。
有 关 产 品 的 定 义 并 不 包 括 以 下 产 品 类 别 :
|
(b) 税 率 | : |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11.5%( 多 间 公 司 除 外 , 其 个 别 税 率 分 别 为 0%至 11.5% 不 等 ) 。
|
(c) 生 效 日 期 及 年 期 | : | 於 2013 年 12 月 6 日 生 效 , 并 於 2015 年 12 月 7 日 期 满 。 |
(d) 豁 免 | : | 经 由 获 委 员 会 接 受 承 诺 而 其 名 称 列 於 执 行 决 定 附 表 内 的 公 司 发 出 发 票 的 进 口 品 ,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8541 40 90 ( TARIC 代 号 8541 40 90 21 、 8541 40 90 29 、 8541 40 90 31 及 8541 40 90 39 ) , 经 申 报 可 自 由 流 通 , 并 可 获 豁 免 缴 交 根 据 执 行 规 例 第 2 条 的 条 件 而 徵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 |
3.同 时 , 根 据 规 例 ( 欧 盟 ) 第 182/2013 号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或 从 中 国 内 地 托 运 的 进 口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电 池 和 晶 片 ) 实 施 进 口 登 记 的 规 定 将 予 终 止 。
进 一 步 资 料
4.除 徵 收 确 定 反 补 贴 税 外 , 理 事 会 亦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或 从 中 国 内 地 托 运 的 进 口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和 主 要 零 件 ( 即 电 池 ) 实 施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由 2013 年 12 月 6 日 起 生 效 。 详 情 请 参 阅 2013 年 12 月 5 日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70/2013 号 。
查 询
5.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淑 瑾 代 行 )
2013 年 12 月 5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