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76/2013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矽 铁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届 满 期 覆 核
继 本 署 於 2012 年 6 月 2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85/2012 号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委 员 会 ) 发 出 一 项 公 告 ,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矽 铁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届 满 期 覆 核 。 该 公 告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13:058:0015:0023:EN:PDF
详 情
覆 核 理 由
2.欧 洲 委 员 会 是 应 Euroalliages( 申 请 人 ) 於 2012 年 11 月 28 日 代 表 占 联 盟 矽 铁 总 生 产 量 超 过 25% 的 生 产 商 作 出 的 要 求 而 展 开 该 届 满 期 覆 核 。 据 欧 洲 委 员 会 称 , 申 请 人 已 提 供 证 据 , 证 明 如 任 由 有 关 措 施 失 效 , 现 时 受 覆 核 产 品 从 中 国 内 地 输 往 联 盟 的 进 口 水 平 可 能 因 有 关 国 家 存 在 大 量 尚 未 使 用 的 产 能 而 增 加 。 他 们 指 称 , 损 害 一 直 以 来 得 以 消 除 , 主 要 是 因 为 有 该 相 关 措 施 。 然 而 , 若 任 由 该 相 关 措 施 失 效 , 以 致 以 倾 销 价 从 有 关 国 家 大 量 进 口 该 产 品 的 情 况 再 次 出 现 , 将 可 能 会 对 联 盟 工 业 再 次 造 成 损 害 。
覆 核 程 序
3.届 满 期 覆 核 的 要 点 如 下 :
(a) 发 出 展 开 覆 核 公 告 的 日 期 | : | 2013 年 2 月 28 日 |
(b) 产 品 範 围 | : | 矽 铁 ,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7202 21 00 、 7202 29 10 和 7202 29 90 。 |
(c) 程 序 | : |
鑑 於 涉 及 是 次 届 满 期 覆 核 的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生 产 商 数 目 可 能 众 多 , 并 为 了 能 够 在 法 定 时 限 内 完 成 调 查 , 欧 洲 委 员 会 可 能 采 用 抽 样 方 法 。 为 方 便 欧 洲 委 员 会 能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采 用 抽 样 方 法 , 以 及 选 取 使 用 这 方 法 时 的 抽 样 调 查 对 象 , 所 有 出 口 生 产 商 或 其 代 表 , 包 括 在 原 来 导 致 须 接 受 是 次 覆 核 的 措 施 的 调 查 中 没 有 提 供 合 作 的 人 士 , 应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提 供 有 关 公 告 附 件 A要 求 的 资 料 , 包 括 其 身 分 和 联 络 资 料 、 营 业 额 和 销 售 量 、 公 司 / 联 营 公 司 的 活 动 , 以 及 同 意 可 能 被 纳 入 抽 样 调 查 内 的 指 示 ( 包 括 同 意 填 写 问 卷 和 接 受 有 关 人 员 到 其 处 所 进 行 视 察 , 以 核 实 他 们 回 答 的 资 料 ) 。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 否 则 这 些 资 料 须 於 2013 年 2 月 28 日 起 计 15 日 内 送 达 欧 洲 委 员 会 。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如 希 望 就 抽 样 的 选 取 提 交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 则 必 须 於 2013 年 2 月 28 日 起 计 21 日 内 把 资 料 送 达 欧 洲 委 员 会 。 |
(d) 调 查 时 间 表 | : | 调 查 会 於 2013 年 2 月 28 日 起 计 15 个 月 内 完 成 。 |
背 景
4.欧 盟 自 2008 年 2 月 29 日 起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矽 铁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税 率 为 缴 税 前 在 欧 盟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31.2%( 两 间 公 司 除 外 , 其 个 别 税 率 分 别 为 15.6%及 29.0%) 。
查 询
5.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淑 瑾 代 行 )
2013 年 2 月 28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注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