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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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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86/2012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就 可 能 从 越 南 托 运 以 气 体 作 燃 料 但 不 能 再 充 气 的 进 口 打 火 石 袖 珍 打 火 机 (不 论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越 南 ), 以 迴 避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同 类 进 口 产 品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一 事 展 开 调 查 , 以 及 规 定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须 进 行 登 记

本 署 曾 於 2012 年 5 月 2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14/2012 号 。 其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公 布 一 项 规 例 , 就 可 能 从 越 南 托 运 以 气 体 作 燃 料 但 不 能 再 充 气 的 进 口 打 火 石 袖 珍 打 火 机 ((不 论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越 南 ), 以 迴 避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同 类 进 口 产 品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一 事 展 开 调 查 。 该 规 例 亦 规 定 有 关 进 口 产 品 须 进 行 登 记 。 该 规 例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165:0037:0040:EN:PDF

详 情

2. 有 关 的 要 点 如 下 :

(a) 发 出 公 告 日 期 : 2012 年 6 月 26 日
(b) 产 品 範 围 :

以 气 体 作 燃 料 但 不 能 再 充 气 的 进 口 打 火 石 袖 珍 打 火 机 , (从 越 南 托 运 , 不 论 是 否 报 称 源 自 越 南 , 目 前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CNcodesex96131000(TARIC代 码 9613100012)。

(c) 程 序 :

欧 洲 委 员 会 会 向 越 南 和 中 国 内 地 已 知 的 出 口 商 ∕ 生 产 商 及 出 口 商 ∕ 生 产 商 商 会 、 联 盟 已 知 的 进 口 商 及 进 口 商 商 会 ; 以 及 中 国 内 地 、 越 南 的 有 关 当 局 发 出 问卷 , 以 收 集 调 查 所 需 的 资 料 。 欧 洲 委 员 会 亦 会 因 应 情 况 向 联 盟 业 界 索 取 资 料 。

有 关 人 士 应 於 2012 年 6 月 26 日 起 计 15 日 内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索 取 问 卷 。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 否 则 所 有 有 关 人 士 须 於 2012 年 6 月 26 日 起 计 37 日 内 与 欧 洲 委 员 会 联 络 , 表 明 身 分 , 并 以 书 面 表 达 意 见 , 提 交 问 卷 回 覆 或 任 何 其 他 资 料 , 以 及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要 求 聆 讯 。

有 关 人 士 须 以 电 子 形 式 递 交 所 有 文 件 和 要 求 (非 机 密 文 件 可 经 由 电 子 邮 件 递 交 , 机 密 文 件 则 可 以 烧 录 光 碟 /数 码 光 碟 递 交 ), 并 注 明 有 关 人 士 的 名 称 、 地 址 、 电 邮 地 址 、 电 话 号 码 及 图 文 传 真 号 码 。 惟 与 问 卷 回 覆 一 并 递 交 的 任 何 授 权 书 、 已 签 署 的 核 证 文 件 和 任 何 更 新 资 料 , 必 须 以 书 面 递 交 , 即 邮 寄 或 专 人 送 交 至 以 下 地 址 。 如 有 关 人 士 无 法 以 电 子 形 式 提 交 文 件 及 要 求 , 必 须 立 即 通 知 欧 洲 委 员 会 。 关 于 与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的 进 一 步 资 料 , 有 关 人 士 可 浏 览 在 欧 盟 贸 易 局 (DGTrade)网 站 的 有 关 网 页 :
http://ec.europa.eu/trade/tackling-unfair-trade
/trade-defence/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讯 地 址 :
European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forTrade
DirectorateH
Office:N1054/92
1049Brussels
Belgium
传 真 +3222993988
电 邮 :trade-lighters-circumvention@ec.europa.eu

有 关 人 士 可 要 求 欧 盟 贸 易 局 (DG Trade)听 证 官 介 入 。 听 证 官 作 为 有 关 人 士 和 委 员 会 调 查 单 位 的 桥 梁 , 会 覆 核 取 阅 档 案 要 求 、 文 件 保 密 纠 纷 、 延 长 时 限 要 求 , 以 及 第 三 者 参 与 聆 讯 的 要 求 。 听 证 官 或 会 就 一 位 个 别 有 关 人 士 安 排 一 个 听 证 会 , 从 中 调 解 , 确 保 该 有 关 人 士 能 充 分 行 使 其 抗 辩 权 利 。 倘 要 求 与 听 证 官 进 行 聆 讯 , 须 以 书 面 提 出 , 并 列 明 原 因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欧 盟 贸 易 局 (DG Trade)网 站 (http://ec.europa.eu/trade/tackling-unfair-trade
/hearing-officer/index_en.htm
)的 听 证 官 网 页 查 阅 详 情 和 听 证 官 的 联 络 方 法 。

(d) 进 口 登 记 :

2012 年 6 月 27 日 起 , 有 关 的 进 口 产 品 须 由 欧 盟 海 关 当 局 对 其 进 行 登 记 。 登 记 将 於 2012 年 6 月 27 日 起 计 9 个 月 後 届 满 。

登 记 是 要 确 保 若 调 查 於 2012 年 6 月 26 日 起 计 9 个 月 内 会 完 成 , 而 结 果 显 示 有 迴 避 的 情 况 , 则 欧 盟 可 能 会 对 从 越 南 托 运 的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徵 收 适 当 的 反 倾 销 税 , 并 由 该 等 进 口 产 品 的 登 记 日 期 起 徵 收 。

(e) 豁 免 进 口 登 记 或 措 施 :

有 关 产 品 进 口 时 若 不 构 成 迴 避 , 可 豁 免 进 口 登 记 或 措 施 。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 否 则 要 求 豁 免 进 口 登 记 或 措 施 的 越 南 生 产 商 应 於 2012 年 6 月 26 日 起 计 37 日 内 提 出 要 求 , 并 提 供 充 分 证 据 支 持 。

背 景

3. 欧 盟 自 1991 年 11 月 29 日 起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并 以 气 体 作 燃 料 , 但 不 能 再 充 气 的 进 口 打 火 石 袖 珍 打 火 机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税 率 为 16.9%。 其 後 , 欧 盟 理 事 会 根 据 覆 核 结 果 , 在 1995 年 5 月 5 日 把 该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修 订 为 每 个 打 火 机 0.065 欧 元 。 经 过 反 迴 避 倾 销 税 调 查 後 , 由 1999 年 1 月 30 日 起 , 该 反 倾 销 税 的 规 管 範 围 已 扩 展 至 (a)从 中 国 台 北 托 运 或 源 自 中 国 台 北 并 以 气 体 作 燃 料 但 不 能 再 充 气 的 打 火 石 袖 珍 打 火 机 ; 以 及 (b)源 自 中 国 内 地 或 中 国 台 北 或 从 中 国 台 北 托 运 并 以 气 体 作 燃 料 的 若 干 可 再 充 气 打 火 石 袖 珍 打 火 机 。 在 届 满 期 覆 核 後 , 对 有 关 产 品 徵 收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由 2001 年 9 月 19 日 起 再 延 长 5 年 。 在 另 一 个 於 2006 年 9 月 展 开 的 届 满 期 覆 核 後 , 对 有 关 产 品 徵 收 的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由 2007 年 12 月 13 日 起 再 延 长 5 年 。

查 询

4.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刘 秋 云 代 行 )

2012 年 6 月 26 日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