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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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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1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37/2009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电 视 机 的 环 保 设 计 规 定

本 署 曾 於 2005 年 8 月 17 日 、 2009 年 1 月 6 日 及 2009 年 4 月 17 日 分 别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31/2005 号 、 第 13/2009 号 及 第 198/2009 号 。 其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通 过 一 项 规 例 , 列 明 电 视 机 的 环 保 设 计 规 定 。 有 关 详 情 载 於 委 员 会 规 例 ( 欧 洲 委 员 会 ) 第 642/2009 号 ( " 该 规 例 " ) 。 该 规 例 可 於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91:0042:0052:EN:PDF

详 情

  1. 该 规 例 列 明 电 视 机 的 环 保 设 计 规 定 、 合 格 评 定 规 定 和 核 证 程 序 。 根 据 该 规 例 , 电 视 机 的 定 义 为 ∶

    1. 电 视 机 - 设 计 主 要 供 在 一 种 模 式 或 指 定 制 式 下 显 示 和 接 收 影 音 讯 号 的 产 品 。 该 产 品 通 常 包 括 一 个 显 示 器 、 一 个 或 多 个 调 频 器 / 接 收 器 , 以 及 有 选 择 性 地 提 供 贮 存 和 / 或 显 示 数 据 的 额 外 功 能 , 有 关 功 能 可 与 显 示 器 合 并 置 於 同 一 机 体 内 , 或 由 独 立 机 体 提 供 ;
       

    2. 电 视 显 示 器 - 有 关 产 品 设 计 供 在 一 个 综 合 屏 幕 显 示 不 同 来 源 ( 包 括 电 视 广 播 讯 号 ) 的 视 讯 , 可 选 择 性 地 控 制 和 复 制 来 自 外 来 讯 源 装 置 的 音 讯 。 有 关 装 置 以 标 准 视 讯 路 径 连 接 , 但 不 能 接 收 和 处 理 广 播 讯 号 。

  2. 有 关 环 保 设 计 规 定 载 於 该 规 例 的 附 件 I 内 , 内 容 包 括 开 机 模 式 时 的 能 源 消 耗 、 待 机 / 关 机 模 式 时 的 能 源 消 耗 、 抵 户 模 式 、 最 高 亮 度 比 、 须 提 供 的 资 讯 等 。 这 些 规 定 由 2010 年 1 月 7 日 至 2012 年 4 月 1 日 起 将 分 数 阶 段 实 施 。 环 保 设 计 规 定 须 按 附 件 II 列 明 的 方 法 量 度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556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梁 丽 贤 代 行 )

2009 年 8 月 26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