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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EIC 230/2/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08/2009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关 于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的 管 制

为 保 障 消 费 者 健 康 和 避 免 食 品 污 染 , 欧 盟 通 过 各 项 法 例 管 制 与 食 品 接 触 的 物 料 。 本 通 告 就 有 关 事 宜 的 法 例 提 供 摘 要 。

详 情

  1.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的 通 用 要 求 载 列 於 规 例 ( 欧 洲 共 同 体 ) 第 1935/2004 号 , 该 规 例 可 於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4:338:0004:0017:
    EN:PDF

  2. 根 据 上 述 规 例 , 接 触 食 品 的 物 料 及 物 品 须 按 照 优 良 制 造 规 範 生 产 , 务 求 在 正 常 或 可 预 见 的 使 用 情 况 下 , 物 料 及 物 品 可 安 全 使 用 。 而 这 些 物 料 及 物 品 的 构 成 物 所 转 移 至 食 品 的 分 量 , 不 会 达 到 可 以 危 害 人 类 健 康 的 程 度 、 令 食 品 成 分 出 现 不 能 接 受 的 改 变 、 或 令 食 品 的 感 官 鑑 定 特 徵 变 差 。

  3. 此 外 , 物 料 或 物 品 的 标 签 、 广 告 和 描 述 不 可 误 导 消 费 者 。 业 务 经 营 者 应 有 适 当 的 系 统 和 程 序 , 以 便 识 别 其 他 经 营 者 , 包 括 在 其 制 造 过 程 中 向 其 供 应 物 料 或 物 品 、 物 质 或 产 品 的 提 供 者 及 其 後 制 成 品 的 供 应 对 象 。 这 些 资 料 该 应 主 管 当 局 的 要 求 下 提 供 , 务 使 能 追 查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及 物 品 的 来 源 及 去 向 。

  4. 此 外 , 也 有 为 个 别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而 设 的 特 定 措 施 , 包 括 :

    • -陶 瓷 : 受 理 事 会 指 示 84/500/EEC 规 管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1984L0500:20050520:EN:PDF) 。 该 指 示 开 列 可 能 从 装 饰 和 / 或 上 彩 释 放 的 铅 和 镉 的 「 转 移 限 制 量 」 ;
    • -再 生 纤 维 素 薄 膜 : 受 委 员 会 指 示 2007/42/EC 规 管 ( 网 址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32007L0042:EN:NOT) 。 该 指 示 开 列 核 准 物 质 的 正 面 清 单 , 以 及 使 用 的 条 件 。 有 关 塑 胶 涂 层 再 生 纤 维 素 薄 膜 的 条 文 也 包 括 在 内 ;
    • -塑 胶 : 受 委 员 会 指 示 2002/72/EC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2002L0072:20080327:EN:PDF) 及 其 後 的 修 订 规 管 。 该 指 示 确 立 60 毫 克 ( 物 质 ) / 千 克 ( 食 品 或 食 品 模 拟 剂 ) 的 「 整 体 转 移 限 制 量 」 , 适 用 於 所 有 可 转 移 至 食 品 的 物 质 。 该 指 示 也 包 括 核 准 单 体 和 其 他 起 始 物 质 的 正 面 清 单 及 使 用 限 制 ( 例 如 根 据 物 质 的 毒 理 学 评 估 而 确 定 的 「 特 定 转 移 限 制 量 」 ) , 和 核 准 添 加 剂 清 单 , 及 若 干 添 加 剂 的 使 用 限 制 。 有 关 发 泡 剂 和 盖 子 内 垫 圈 的 措 施 其 後 也 获 通 过 。
    • -再 造 塑 胶 物 料 及 物 品 : 受 规 例 ( 欧 洲 共 同 体 ) 第 282/2008 号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086:0009:0018:EN:PDF) 规 管 。 该 规 例 开 列 有 关 循 环 再 造 塑 胶 的 规 定 , 并 就 用 作 制 造 接 触 食 品 用 途 的 循 环 再 造 塑 胶 , 制 订 循 环 再 造 过 程 的 核 准 程 序 ; 以 及
    • -活 性 和 智 慧 型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及 物 品 : 受 规 例 ( 欧 洲 共 同 体 ) 第 450/2009 号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135:0003:0011:EN:PDF) 规 管 。 活 性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及 物 品 指 拟 用 以 延 长 保 存 期 限 或 维 持 或 改 善 包 装 食 品 情 况 的 物 料 及 物 品 , 而 智 慧 型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及 物 品 指 监 察 包 装 食 品 情 况 或 食 品 周 遭 环 境 的 物 料 及 物 品 。 该 规 例 制 订 需 要 符 合 的 成 分 、 声 明 和 其 他 标 签 规 定 , 以 及 一 份 核 准 物 料 的 共 同 体 清 单 , 列 明 可 用 於 活 性 和 智 慧 型 物 料 及 物 品 成 分 的 物 质 。
  5. 除 了 以 上 指 示 和 规 例 外 , 也 有 三 组 物 质 受 个 别 指 示 规 管 :

    • -氯 乙 烯 单 体 受 委 员 会 指 示 78/142/EEC 规 管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31978L0142:EN:NOT) , 规 定 加 工 物 料 或 物 品 中 的 氯 乙 烯 单 体 残 馀 含 量 为 1 毫 克 / 千 克 , 以 确 保 产 品 安 全 。 此 外 , 根 据 该 指 示 , 不 应 在 食 品 中 探 测 到 氯 乙 烯 单 体 。
    • -橡 皮 奶 嘴 和 安 抚 奶 嘴 中 的 硝 酸 盐 受 理 事 会 指 示 93/11/EEC 规 管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31993L0011:EN:NOT) , 该 指 示 制 订 物 质 及 其 衍 生 物 的 「 特 定 转 移 限 制 量 」 ; 以 及
    • -塑 胶 、 涂 层 和 接 合 剂 中 的 双 酚 A 二 环 氧 甘 油 醚 受 委 员 会 规 例 ( 欧 洲 共 同 体 )1895/2005 规 管 ( 网 址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 LexUriServ.do?uri=OJ:L:2005:302:0028:0032:EN:PDF) , 该 指 示 制 订 双 酚 A 二 环 氧 甘 油 醚 及 其 局 部 水 解 产 品 的 「 特 定 转 移 限 制 量 」 为 9 毫 克 / 千 克 。 至 於 双 酚 A 二 环 氧 甘 油 醚 内 的 氯 乙 醇 , 其 上 限 已 订 为 1 毫 克 / 千 克 。 自 2005 年 1 月 起 , 该 规 例 也 禁 止 双 酚 F 二 环 氧 甘 油 醚 和 酚 醛 型 环 氧 树 脂 基 缩 水 甘 油 醚 的 使 用 。
  6. 为 方 便 制 造 商 符 合 有 关 的 规 例 和 规 定 , 欧 洲 委 员 会 曾 发 出 委 员 会 规 例 ( 欧 洲 共 同 体 ) 第 2023/2006 号 , 就 预 期 会 与 食 品 接 触 的 物 料 及 物 品 的 优 良 制 造 规 範 , 刊 登 法 则 。 该 规 例 的 附 件 亦 就 涉 及 印 刷 墨 水 和 印 刷 物 料 及 物 品 的 工 序 的 优 良 制 造 规 範 , 订 有 详 细 规 则 。 该 规 例 详 情 可 於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6:384:0075:0078:EN:PDF

  7. 关 于 接 触 食 品 物 料 在 欧 盟 的 法 例 规 定 详 情 , 请 浏 览 以 下 相 关 网 页 的 连 结 :
    http://ec.europa.eu/food/food/chemicalsafety/foodcontact/eu_legisl_en.htm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556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梁 丽 贤 代 行 )

2009 年 8 月 10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