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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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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28/2009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环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钠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届 满 期 覆 核

本 署 曾 於 2008 年 10 月 6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98/2008 号 。 其 後 , 欧 洲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刊 登 公 告 , 宣 布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环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钠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展 开 届 满 期 覆 核 。 该 公 告 可 经 由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09:056:0042:0044:EN:PDF

详 情

覆 核 理 由

  1. 该 项 届 满 期 覆 核 是 应 共 同 体 唯 一 的 环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钠 生 产 商 Productos Aditivos SA ( 代 表 共 同 体 100% 的 生 产 量 ) 的 要 求 而 展 开 的 。 该 项 要 求 是 基 於 反 倾 销 措 施 有 效 期 届 满 後 , 倾 销 情 况 可 能 会 继 续 或 再 次 出 现 , 并 对 共 同 体 工 业 造 成 损 害 。

覆 核 程 序

  1. 届 满 期 覆 核 的 要 点 如 下 :
    (a) 发 出 公 告 日 期 : 2009 年 3 月 10 日
    (b) 产 品 範 围 : 环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钠 , 属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ex 2929 90 00 ( 合 并 名 目 编 号 只 供 参 考 用 ) 。
    (c) 程 序 :

    为 收 集 调 查 所 需 资 料 , 欧 洲 委 员 会 将 会 向 共 同 体 工 业 、 已 知 的 共 同 体 生 产 商 商 会 、 中 国 内 地 出 口 商 / 生 产 商 、 已 知 的 出 口 商 / 生 产 商 商 会 、 进 口 商 、 已 知 的 进 口 商 商 会 , 以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当 局 发 出 问 卷 。

    有 关 人 士 先 前 如 并 无 参 与 引 致 实 施 目 前 遭 覆 核 的 措 施 的 调 查 , 应 於 2009 年 3 月 10 日 起 计 15 日 内 提 出 要 求 , 索 取 问 卷 或 其 他 声 明 表 格 。

    有 关 人 士 如 希 望 其 申 述 获 得 考 虑 , 必 须 联 络 欧 洲 委 员 会 以 表 明 身 分 , 并 於 2009 年 3 月 10 日 起 计 40 日 内 递 交 意 见 和 问 卷 回 覆 或 任 何 其 他 资 料 。 他 们 亦 可 於 2009 年 3 月 10 日 起 计 40 日 内 , 向 欧 洲 委 员 会 要 求 聆 讯 。

    欧 洲 委 员 会 预 期 将 选 择 印 尼 作 为 市 场 经 济 国 家 , 就 中 国 内 地 釐 定 正 常 价 值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2009 年 3 月 10 日 起 计 10 日 内 , 就 这 项 选 择 是 否 合 适 , 提 出 意 见 。

    所 有 递 交 予 欧 洲 委 员 会 的 书 信 及 文 件 均 须 为 书 面 形 式 ( 并 非 电 子 形 式 , 除 非 欧 洲 委 员 会 另 有 指 明 ) , 并 注 明 有 关 人 士 的 名 称 、 地 址 、 电 邮 地 址 、 电 话 号 码 及 图 文 传 真 号 码 , 寄 交 以 下 地 址 :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 General for Trade
    Directorate H
    Office : N105 04/92
    1049 Brussels
    图 文 传 真 : (32-2) 295 65 05

    如 有 关 人 士 认 为 在 行 使 抗 辩 权 时 遇 到 困 难 , 可 要 求 听 证 官 介 入 。 听 证 官 在 有 需 要 时 , 会 就 抗 辩 程 序 中 妨 碍 到 维 护 有 关 人 士 利 益 的 程 序 事 宜 ( 特 别 是 关 于 取 阅 档 案 、 保 密 、 延 长 时 限 , 以 及 处 理 书 面 及 / 或 口 头 意 见 的 方 法 ) 作 出 调 停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欧 盟 贸 易 局 (DG Trade) 网 站 ( http://ec.europa.eu/trade ) 的 听 证 官 网 页 查 阅 详 情 和 听 证 官 的 联 络 方 法 。

    (d) 调 查 时 间 表 : 调 查 会 於 2009 年 3 月 10 日 起 计 15 个 月 内 完 成 。

背 景

  1. 欧 盟 自 2004 年 3 月 12 日 起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环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钠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目 前 税 率 为 每 公 斤 0.26 欧 元 ( 三 间 公 司 除 外 ,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每 公 斤 0 欧 元 至 0.11 欧 元 不 等 )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楚 龙 代 行 )

2009 年 3 月 10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