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230/2/3/2/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90/2008 号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 : 关 于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酒 石 酸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 终 止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本 署 曾 於 2007 年 11 月 30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62/2007 号 。 其 後 , 欧 盟 理 事 会 公 布 规 例 , 终 止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有 关 覆 核 由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酒 石 酸 实 施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所 引 发 。 该 规 例 可 於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200:0001:0003:EN:PDF

详 情

  1. 在 2007 年 11 月 30 日 , 欧 洲 委 员 会 应 Fuyang Genebest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 " 申 请 人 " ) 的 要 求 , 展 开 该 项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申 请 人 声 称 , 有 关 产 品 是 在 据 以 订 定 反 倾 销 措 施 的 调 查 期 ( 2003 年 7 月 1 日 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 ) 结 束 後 , 才 开 始 输 往 欧 盟 , 而 当 中 并 无 涉 及 受 现 行 反 倾 销 措 施 规 管 的 中 国 出 口 生 产 商 。 欧 洲 委 员 会 审 核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表 面 证 据 後 , 认 为 有 足 够 理 由 支 持 展 开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故 此 撤 销 对 由 申 请 人 供 应 的 有 关 进 口 产 品 所 徵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 与 此 同 时 , 这 些 进 口 产 品 须 由 2007 年 12 月 1 日 起 接 受 登 记 , 为 期 九 个 月 , 以 便 当 覆 核 结 果 证 实 上 述 申 请 人 确 有 参 与 倾 销 时 , 可 追 收 反 倾 销 税 。

  2.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 当 局 认 为 申 请 人 未 能 证 明 本 身 符 合 新 出 口 商 的 标 准 。 此 外 , 由 於 在 覆 核 调 查 期 间 , 申 请 人 并 无 产 品 出 口 往 共 同 体 , 欧 洲 委 员 会 无 法 确 定 , 申 请 人 的 个 别 倾 销 幅 度 与 原 先 调 查 所 确 立 的 其 他 倾 销 幅 度 , 是 否 有 实 质 分 别 。 基 於 上 述 理 由 , 欧 盟 理 事 会 决 定 终 止 " 新 出 口 商 " 覆 核 。 因 此 , 申 请 人 的 倾 销 幅 度 维 持 不 变 , 即 为 原 先 调 查 所 确 立 的 其 他 倾 销 幅 度 ( 即 34.9% ) , 而 当 局 会 就 2007 年 12 月 1 日 起 登 记 的 进 口 产 品 向 申 请 人 追 收 适 用 的 反 倾 销 税 。

背 景

  1. 欧 盟 自 2006 年 1 月 28 日 起 , 对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进 口 酒 石 酸 徵 收 确 定 反 倾 销 税 , 税 率 为 缴 税 前 在 共 同 体 边 界 交 货 净 价 的 34.9% ( 三 间 公 司 除 外 , 其 个 别 税 率 由 0% 至 10.1% 不 等 )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351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邓 裕 谦 代 行 )

2008 年 7 月 30 日

* 欧 盟 成 员 国 为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 瑞 典 及 英 国 。



  • (1)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2)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双 周 刊 专 门 提 供 有 关 欧 盟 贸 易 政 策 及 法 规 的 最 新 资 料 。 《 欧 盟 商 情 快 讯 》 可 供 免 费 电 子 订 阅 , 亦 可 透 过 以 下 连 结 浏 览 :
    http://www.tdctrade.com/alert/euale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