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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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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 易 资 料 通 告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70/97 号

香 港 从 欧 洲 联 盟 的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毕 业

 

本 署 曾 在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52/94 号 ,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8/95 号 以 及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六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50/95 号 。 其 後 ,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正 式 采 纳 一 项 有 关 若 干 受 惠 国 家 毕 业 的 方 案 , 当 中 包 括 规 定 香 港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从 欧 盟 的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毕 业 。 欧 盟 并 把 有 关 方 案
提 交 欧 盟 理 事 会 考 虑 。 现 正 等 候 理 事 会 的 决 定 。

  1. 欧 盟 理 事 会 尚 未 确 定 何 时 讨 论 欧 盟 方 案 及 进 行 表 决 。 该 方 案 现 正 由 理 事 会 辖 下 的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工 作 小 组 进 行 研 究 。 本 署 会 密 切 监 察 理 事 会 对 此 事 的 审 议 情 况 , 并 把 最 新 的 进 展 告 知 业 内 人 士 。

详 细 情 况

毕 业 准 则

  1. 根 据 欧 盟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毕 业 方 案 的 规 定 , 在 受 惠 国 家 的 发 达 指 数 ( 注 释 ) 高 於 订 明 水 平 (-1) 的 情 况 下 , 倘 若 其 人 均 收 入 於 一 九 九 五 年 达 8210 美 元 以 上 , 便 不 能 再 在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下 享 有 优 惠 。 如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受 惠 国 家 的 发 达 指 数 为 零 (0) , 即 表 示 其 工 业 发 达 水 平 和 欧 盟 国 家 相 等 。 欧 盟 以 负 一 (-1) 作 基 准 , 认 为 较 发 达 的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受 惠 国 家 ( 即 其 发 达 指 数 高 於 负 一 ) 不 应 再 享 有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的 优 惠 。 根 据 这 些 准 则 , 香 港 、 南 韩 和 新 加 坡 将 於 同 一 时 间 毕 业 。

已 毕 业 受 惠 国 家 的 过 渡 安 排

  1. 欧 盟 的 方 案 并 未 包 括 过 渡 安 排 。 理 事 会 如 通 过 欧 盟 目 前 的 方 案 , 在 生 效 日 期 ( 订 为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 前 付 运 , 但 在 该 日 或 其 後 清 关 的 源 自 已 毕 业 受 惠 国 家 的 产 品 , 将 不 能 继 续 在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下 享 有 特 惠 关 税 优 惠 , 而 须 转 为 按 欧 盟 的 最 惠 国 税 率 缴 付 关 税 。

背 景

  1. 香 港 自 欧 盟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於 一 九 七 一 年 成 立 以 来 , 一 直 是 该 制 度 的 受 惠
    国 家 。 欧 盟 一 九 九 五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方 案 是 在 一 次 大 规 模 检 讨 後 , 於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提 出 的 。 根 据 该 方 案 , 欧 盟 由 一 九 九 五 年 四 月 一 日 起 分 阶 段 施 行 行 业 / 国 家 毕 业 制 度 , 并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完 全 撤 销 较 发 达 受 惠 国 家 的 特 惠 关 税 优 惠 。 欧 盟 在 现 行 方 案 下 , 向 香 港 实 施 行 业 / 国 家 毕 业 制 度 , 其 中 包 括 皮 革 制 品 及 毛 皮 、 成 衣 、 首 饰 及 贵 金 属 、 电 子 消 费 品 、 钟 錶 、 光 学 仪 器 及 乐 器 等 特 定 产 品 所 享 有 的 特 惠 关 税 , 已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分 阶 段 完 全 撤 销 。 目 前 仍 然 合 资 格 享 有 欧 盟 普 及 特 惠 税 待 遇 的 香 港 产 品 , 包 括 若 干 电 力 器 具 和 设 备 、 机 械 用 具 、 塑 胶 制 品 及 鞋 类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与 本 人 联 络 。

 

    贸 易 署 署 长
( 翁 旭 萍 代 行 )

一 九 九 七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日

方 便 快 捷 的 查 询 服 务 - 请 使 用 贸 易 署 24 小 时 一 般 查 询 热 线 : 2392 2922 。

备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注 释

发 达 指 数 代 表 有 关 的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受 惠 国 家 相 对 於 欧 盟 的 整 体 工 业 发 达 水 平 。 有 关 的 方 程 式 以 下 列 因 素 作 计 算 基 础 -

-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受 惠 国 家 的 收 入 ;
- 欧 盟 的 收 入 ;
-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受 惠 国 家 的 人 口 ;
- 欧 盟 的 人 口 ;
-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受 惠 国 家 制 造 业 出 口 总 值 ; 及
- 欧 盟 制 造 业 出 口 总 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