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5/96 号

德 国 : 有 关 有 害 或 致 癌 物 质 的 规 例

本 署 曾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4/95 号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的 纺 织 及 制 衣 学 院 最 近 设 立 「 无 害 偶 氮 染 料 的 自 愿 登 记 计 划 」 协 助 香 港 的 工 业 应 付 德 国 禁 制 偶 氮 染 料 的 新 规 例 。 随 附 香 港 政 府 工 业 署 发 出 有 关 上 述 计 划 的 衞 生 及 安 全 标 准 通 告 第 1/96 号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详 细 情 况

  1. 香 港 政 府 工 业 署 较 早 时 委 托 纺 织 及 制 衣 学 院 设 立 该 项 自 愿 登 记 计 划 。 自 一 九 九 五 年 十 月 以 来 , 已 透 过 国 际 电 脑 网 络 ( 网 址 http://www.polyu.edu.hk/~itc) 向 制 造 商 公 布 香 港 常 用 的 无 害 染 料 的 名 单 。 此 外 , 纺 织 及 制 衣 学 院 已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二 月 七 日 在 该 自 愿 登 记 计 划 下 展 开 一 项 检 定 计 划 , 目 的 是 签 发 证 书 予 制 造 商 , 证 明 某 批 货 物 采 用 的 染 料 在 自 愿 登 记 计 划 範 围 内 , 不 含 被 禁 的 胺 。
     

  2. 有 意 使 用 该 自 愿 登 记 计 划 的 制 造 商 和 商 号 , 可 直 接 联 络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纺 织 及 制 衣 学 院 , 电 话 2766 6500 或 图 文 传 真 2773 1432 。
     

  3. 贸 易 署 会 继 续 留 意 此 事 的 发 展 , 然 後 通 知 业 内 人 士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4 向 本 人 查 询 。

 

贸 易 署 署 长

 

( 麦 丽 萍 代 行 )

一 九 九 六 年 三 月 七 日

方 便 快 捷 的 查 询 服 务 - 请 使 用 贸 易 署 24 小 时 一 般 查 询 热 线 : 2392 2922 。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