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5/1
EIC 631/23/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1/2024 号
中 国 内 地 : 《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便 捷 通 道 操 作 办 法 ( 试 行 ) 》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4 年 1 月 2 日 发 布 《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免 予 办 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便 捷 通 道 操 作 办 法 ( 试 行 ) 》 , 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 起 施 行 , 有 效 期 三 年 。 有 关 办 法 详 列 于 附 录 ( pdf 格 式 ) 。
查 询
2.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文 件 的 内 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向 内 地 发 布 有 关 文 件 的 部 门 查 询 。 对 此 通 告 的 其 他 问 题 , 可 向 本 署 内 地 科 ( 一 ) ( 电 话 : 2398 5444 )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李 洁 欣 代 行 )
随 附 录 ( pdf 格 式 )
2024 年 1 月 8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