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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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7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43/2023 号
中 国 内 地 :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物 流 企 业 大 宗 商 品 仓 储 设 施 用 地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公 告
财 政 部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 联 合 发 布 关 于 继 续 实 施 物 流 企 业 大 宗 商 品 仓 储 设 施 用 地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公 告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实 行 。 有 关 公 告 详 列 于 附 录 ( pdf 格 式 ) 。
查 询
2.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文 件 的 内 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直 接 向 内 地 发 布 有 关 文 件 的 部 门 查 询 。 对 此 通 告 的 其 他 问 题 , 可 向 本 署 内 地 科 ( 一 ) ( 电 话 : 2398 5444 )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李 洁 欣 代 行 )
随 附 录 ( pdf 格 式 )
2023 年 3 月 31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