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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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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编 号 : EIC 633/1/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46/2016 号

越 南 : 对 谷 氨 酸 钠 实 施 保 障 措 施

根 据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世 贸 组 织 ) 发 放 的 通 报 , 越 南 已 对 属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2922 42 20 进 口 的 谷 氨 酸 钠 , 实 施 保 障 措 施 。 该 通 报 ( 文 件 编 号 G/SG/N/7/VNM/3, G/SG/N/11/VNM/3 ) ( 英 文 版 ) 可 在 世 贸 组 织 网 站 <http://docsonline.wto.org> 取 得 。

详 情

2.越 南 实 施 的 保 障 措 施 要 点 载 列 如 下 :
 

产 品 範 围 : 协 调 制 度 编 号 2922 42 20 的 谷 氨 酸 钠 ( Monosodium glutamate )
保 障 关 税
: 有 效 期 保 障 关 税
2016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 每 吨 4,390,999 越 南 盾
2017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 每 吨 3,951,899 越 南 盾
2018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 每 吨 3,556,710 越 南 盾
2019 年 3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 每 吨 3,201,039 越 南 盾
适 用 範 围 : 除 於 上 述 世 贸 组 织 通 报 列 明 不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规 限 以 外 , 源 自 所 有 经 济 体 包 括 香 港 和 中 国 内 地 的 有 关 产 品 须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规 限 。

查 询

3.如 欲 查 询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 请 致 电 2398 5594 与 我 们 联 络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莫 羡 翎 代 行 )

2016 年 4 月 1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