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编 号 : EIC 631/2/5
EIC 631/2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39/2013 号
中 国 内 地 : 《 广 州 市 商 事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 及 《 广 州 市 商 事 主 体 信 息 平 台 运 行 管 理 规 则 ( 试 行 )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近 日 公 布 《 广 州 市 商 事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 及 《 广 州 市 商 事 主 体 信 息 平 台 运 行 管 理 规 则 ( 试 行 ) 》 , 自 颁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有 效 期 为 1 年 。 有 关 《 办 法 》 及 《 规 则 》 请 参 考 附 录 ( pdf 格 式 ) 。
查 询
2.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戴 长 威 代 行 )
随 附 录 ( pdf 格 式 )
2013 年 10 月 21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