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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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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5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84/2011 号

中 国 内 地 : 关 于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和 产 品 目 录 的 公 告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布 关 于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和 产 品 目 录 的 相 关 公 告 , 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有 关 全 文 载 於 附 录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2. 有 关 《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备 案 管 理 规 定 》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署 於 2011 年 8 月 26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13/2011 号。

查 询

3.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郭 安 淇 代 行 )

附 录 (pdf 格 式 )

2011 年 9 月 27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