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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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7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98/2010 号
中 国 内 地 : 外 国 企 业 常 驻 代 表 机 构 税 收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近 日 公 布 《 外 国 企 业 常 驻 代 表 机 构 税 收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通 知 全 文 载 於 附 件(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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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黄 美 美 代 行 )
随 附 件(pdf 格 式 )
2010 年 3 月 4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