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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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码 : EIC 631/3/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22/2010 号
中 国 内 地 : 对 原 产 於 韩 国 的 进 口 丙 酮 期 中 复 审 裁 定
商 务 部 於 2010 年 9 月 9 日 发 出 2010 年 第 54 号 公 告 , 公 布 对 原 产 於 韩 国 进 口 丙 酮 的 反 倾 销 措 施 期 中 复 审 裁 定 。 有 关 产 品 的 进 口 税 则 号 为 2914 1100 。
详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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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裁 定 , 原 产 於 韩 国 锦 湖 P&B 化 学 株 式 会 社 的 进 口 丙 酮 所 适 用 的 反 倾 销 税 税 率 调 整 为 4.3% 。 新 倾 销 税 税 率 自 2010 年 9 月 10 日 起 施 行 , 详 情 请 参 阅 商 务 部 的 公 告 , 网 址 为 :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201009/20100907128498.html?2180882670=82339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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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该 案 的 终 裁 决 定 及 期 中 复 审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署 在 2008 年 6 月 13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28/2008 号 及 2009 年 9 月 18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72/2009 号 。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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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邓 智 礼 代 行 )
2010 年 9 月 16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