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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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编 号 : EIC 631/3/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96/2010 号
中 国 内 地 : 对 原 产 於 日 本 、 韩 国 、 美 国 和 法 国
的 进 口 水 合 肼 进 行 反 倾 销 期 终 复 审
商 务 部 於 2010 年 6 月 17 日 发 出 2010 年 第 34 号 公 告 , 公 布 自 2010 年 6 月 17 日 起 , 对 原 产 於 日 本 、 韩 国 、 美 国 和 法 国 的 进 口 水 合 肼 进 行 反 倾 销 措 施 期 终 复 审 调 查 。 有 关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税 则 号 为 2825 1010 。
详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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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倾 销 调 查 , 任 何 利 害 关 系 方 可 於 公 告 发 布 日 ( 即 2010 年 6 月 17 日 ) 起 20 天 内 , 向 商 务 部 进 出 口 公 平 贸 易 局 申 请 参 加 应 诉 , 提 供 从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向 中 国 内 地 及 其 他 市 场 出 口 被 调 查 产 品 的 数 量 及 金 额 。 就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 利 害 关 系 方 可 於 公 告 发 布 日 起 20 天 内 , 向 商 务 部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局 登 记 应 诉 , 并 提 供 在 2005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的 生 产 能 力 、 产 量 、 库 存 、 在 建 和 扩 建 计 划 。 两 局 的 联 系 资 料 如 下 :
商 务 部 进 出 口 公 平 贸 易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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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86-10-85093407 、 85093406 |
传 真 : | 86-10-65198497 |
商 务 部 产 业 损 害 调 查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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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86-10-65198062 、 65198083 |
传 真 : | 86-10-65197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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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公 告 可 於 商 务 部 网 站 下 载 , 网 址 为 :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1006/20100606970866.html 。 有 关 本 案 的 终 裁 决 定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署 在 2005 年 6 月 20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15/2005 号 。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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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卢 世 昌 代 行 )
2010 年 6 月 29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