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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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5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25/2010 号
中 国 内 地 : 关 于 企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标 志 的 公 告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就 企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标 志 使 用 事 宜 发 出 通 知 。 通 知 全 文 载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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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署 於 2005 年 7 月 27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80/2005 号 。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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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黄 美 美 代 行 )
随 附 件 (pdf 格 式 )
2010 年 5 月 14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